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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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湖 特约评论员
市场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格局的主流,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石。但是在不同经济体、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中,市场主体的契约精神和诚信履约意识,仍然受到特定时期、特定环境和相关非市场因素影响,出现阶段性、局部扭曲,呈现出与市场规律阶段性背离的特征。
在过去三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在工程行业,因为多种非市场因素交织,逐渐形成了合同意识淡薄、合规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薄,通过堵门阻工、侵占施工现场谋取利益的典型顽疾。其中,既有分包商、也有总包商,既有民营企业、也有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少部分国有大型承包商,在当前环境下,在外商在华投资项目中,仍然在自身履约能力不足的同时,通过上述手段谋取不当商业利益,散布二十年前“行业潜规则”的陈词滥调,影响国际社会对国内市场经济环境的认知。
《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中国毫不动摇推进开放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国毫无争议的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自信。坚持内、外资一致,坚持国有、民营一致,统一实行国民待遇已成为市场基本规则。
特别是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时期,国有企业需要以更加严格的自我约束,深化契约精神与诚信意识,用强大的履约能力证明自己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改变国际社会对中国国有企业非市场主体的指责,抵御要求中国取消国有企业的要求。
极少部分履约能力不足,诚信意识淡薄,仍然沉浸在过去“行业潜规则”幻想里、仍然信奉“按闹分配”思想的承包商,以及对三级子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暴力堵门阻工反应迟钝、监管不力的国有大型承包商,必将面临市场规则下的依法强力、沉重打击,勿谓言之不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