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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8-062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保证期间自动终止。其中:(1)拟为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北京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公司同意融资租赁子公司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担保人。因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故公司拟为专项计划中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