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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勇兵)近年来,我市把深入推进纪检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创新探索,突出重点、系统实施,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4年10月,市委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班子10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项、班子其他成员4项、党委工作部门3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8项监督责任。2015年10月,市委出台《永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层层明责履责、问责追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向县区、乡镇和基层延伸,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逐步增强,氛围日渐浓厚。
着力推动纪检机关“三转”。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调整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31个精简为15个,精简率为51.6%。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监督职责,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2014年全面完成,执纪监督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8%。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2015年底基本完成。积极探索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严防“灯下黑”,201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2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
切实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通过廉政教育早防范、函询谈话早提醒、纪委班子成员早约谈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关口前移。2015年全市共组织120个单位4200多名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参观并接受教育。对市委新提拔的10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培训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重点查处了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龚新智等7名县处级“一把手”严重违纪案和道县移民局原局长蒋芳炳等14名乡科级“一把手”严重违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