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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2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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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华辉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王非先生、孙铮先生、刘红忠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全体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郑城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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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3、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债务融资规模授权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议案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的议案》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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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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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1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张培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