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1. 强退制度如何造就不同的退市
退市率高低将与产业生命周期变迁相符。我们将每年退市上市公司家数/当年年末上市公司家数定义为退市率,从历史上看新兴市场股市的退市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虽然 A 股早已确立退市制度,但至今 A 股仅有 88 家退市公司,整体退市率偏低, 03 年至今年均退市率均值仅为 0.36%,而同期美股年均退市率达到 7.37%,A 股多数“停而不退”,不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盲目提高退市率也诚然不可取,退市更多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手段而非目的,退市率高低需要符合产业生命周期的变迁,进入衰退期的企业可选择退出或实现转型。毕竟股市最首要的功能就是融资,退市制度的目的在于淘汰落后产能,为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融资输血,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
法制化下的强制退市带动主动退市占比将提升。从退市类型看,A 股主动退市(如私有化、暂停披露信息、转板等,因财务指标不达标而选择主动退市不能严格称为主动退市)占比不高,从 01 年至今选择私有化和暂停披露信息实现退市的公司占比仅为 11.8%和 3.5%,在严格的审核发行制下 A 股的估值水平高企是退市意愿降低的主因。而在国际成熟市场上,主动退市占比更高。归根到底,退市是衡量成本收益的商业选择,退市也利于降低商业成本、让管理层专注于企业长期发展、减少代理成本、减少敏感信息的披露等,随着强制退市的法制化进程推进,市场不再为具退市风险的公司给予高溢价估值,届时保留上市资质的收益减少,主动退市对更多企业而言也将是更明智的选择。
2. 强退制度对市场表现的影响
14 年 10 月确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以来,A 股共有 8 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 4 家通过吸收合并又重新上市,*ST 二重和国恒因连续四年亏损而退市,分别在 15 年 5 月 15 日和 21 日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退市博元因信披违规而被强制退市,于 16 年 3 月 21 日收到交易所通知,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在退市事件后次新股所获超额收益越来越少,借壳上市板块基本难获超额收益。次新股归根到底也是潜在壳公司,其估值中包含对壳资源的溢价估值,致使 A 股市盈率远高于欧美日等成熟市场,当强退制度打开退市大门后,壳资源的溢价估值萎缩,这就使得折价发行的新股估值修复空间收窄,次新股的超额收益越来越小。借壳上市板块包含已借壳和传言将借壳的上市公司,在退市事件后市场对壳公司的热情下降,借壳上市板块难获超额收益。
壳资源公司的超额收益渐萎缩。在借壳上市中,借壳方所持股权比例取决于注入资产估值和壳公司的市值大小,一般壳公司市值越小,在借壳重组后借壳方所持的股权比例越高,收购成本也就越低。股权结构越分散的壳公司,原大股东控制力就越弱,借壳过程中新股东就处更有利的谈判地位。壳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多较弱,迫于无奈公司才有卖壳之意,借壳交易成功概率更高。在退市事件后壳资源公司的超额收益明显收窄。强退制度令卖壳的风险和难度加大,以法制化为后盾的退市制度执行力提升,投资者对壳公司的态度更谨慎,避免踩地雷。
风险提示:海外金融市场波动,经济增长失速,政策调控市场超预期。
(策略研究团队 荀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