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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因新三板开户违规而被处罚已有前车之鉴,但是,又有三家券商因此踩雷,遭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全国股转公司针对“违规开通投资者新三板权限”的问题对包括山西证券等的10家违规券商进行处罚时,下发的处罚决定是自律监管,而此次的处罚则升级为纪律处分。可见,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11月1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对三家券商进行纪律处分的决定文件,对于中银国际、宏信证券和财富证券分别给予公开谴责、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处罚的原因则为券商在新三板开户业务方面的违规。具体来看,三家券商违规开通权限的主体全部为自然人投资者。3家券商所涉及的人数分别为119人、1830人和106人,宏信证券涉及人数最多。其中中银国际漏报开户比例为67.63%,财富证券漏报开户比例为83.33%,而宏信证券漏报开户比例则高达97.98%。
从处罚决定中可见,违规的问题主要是涉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认定事项以及投资者名下证券类资产认定事项两个方面。而违规的行为分别发生在今年的四月和六月之前。中银国际和财富证券是在四月之前的违规行为,另一家券商宏信证券的违规行为则是在六月之前。其中,在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认定事项方面为券商对不足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没有依据有关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专业的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文件、培训证书等材料进行认定,进而认定投资者是否具有专业的背景或者是培训的经历。此外,在投资者名下证券类资产认定事项方面,主要包括资产市值认定标准未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投资者名下的证券类资产市值进行判断适当性,没有依据500万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市值判断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 以及在计算自然人投资者证券类资产时未做场外基金剔除处理,将场外基金等未在沪深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证券资产及信用账户证券资产计入在内。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被处罚的两家券商在不久之前刚刚因新三板违规开户遭到证监会的通报。由于为大量不符合标准的投资者开通新三板权限,且没有如实报告,宏信证券、财富证券今年9月被证监会通报并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给以暂停在全国股转系统新开客户交易权限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2013年12月30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中对于相关的事项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其中第三条、第四条以及第五条对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投资者在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具体为:
第三条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四条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第五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 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