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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军
【本期话题】艺术品市场如何才能理性?
策划:李振伟
编者按:近日,关于艺术的金融诈骗事件屡有发生,许多机构和个人打着艺术的幌子进行金融交易甚至诈骗,有评论提到:如果跟你打交道的艺术界人士足够真成的话,他们多少都会承认自己遇上过骗子。再如有些房地产商以建艺术区的名义低价拿地,企业家即便有一定的兴趣和了解而收藏艺术品,而一旦涉及到利益,便会舍弃艺术。总之,艺术品在金融市场中完全变成了商品,而丧失其本来的艺术属性,艺术品和艺术似乎成了金融手中的玩物。其实,除了诈骗者使用的手段层出不穷外,艺术界和艺术品市场本身的运营方式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理性的艺术市场?本期时评,特以“艺术品市场如何才能理性?”为主题,邀请相关学者、批评家共同探讨。
求之不得——浅析艺术品市场的理性
□吴克军
《西游记》第九十八回,唐僧历尽劫难,终至灵山,请求传经,佛祖开口便道:“你那东土乃南赡部洲,只因天高地厚,物广人稠,多贪多杀,多淫多诳,多欺多诈;不遵佛教,不向善缘,不敬三光,不重五谷;不忠不孝,不义不仁,瞒心昧己,大斗小秤,害命杀牲。造下无边之孽,罪盈恶满,致有地狱之灾,所以永堕幽冥,受那许多碓捣磨舂之苦,变化畜类。有那许多披毛顶角之形,将身还债,将肉饲人,其永堕阿鼻,不得超升者,皆此之故也。虽有孔氏在彼立下仁义礼智之教,帝王相继,治有徒流绞斩之刑,其如愚昧不明,放纵无忌之辈何耶!”
我佛如来这段话可谓当代中国之写照,有着任何一个超级写实主义画家都画不出来的真实可怖,令人心有戚戚焉,却毫无违和之感。
今日中国可有一片净土?
贪官遍地,奸商无数,可能许多国人对艺术圈尚存有一份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从事艺术创作和艺术品经营的人光风霁月,行端立正,错了,这个圈子里大多是道德远低于全民平均水平的高智商人士,忽悠你没商量,俗话说,把你卖了还得替人家数钱,跑得快点算你没有傻到家,否则连裤头都得赔进去。
看看近几年被曝光的那些案例:
郑州锦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众性诈骗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以买卖纪念钱币、邮票等为由,先后诈骗824万余元。
合肥瀚藏文化公司收藏品诈骗案,涉案2030万元。
深圳艺术品(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虚假期货交易平台,将子虚乌有的文化艺术品以期货的形式挂在其交易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交易软件内显示的走势图实际为套用国外期货平台的K线图,跟他们所宣称的艺术品投资毫无关联。该机构成立仅半年,受骗8000人,涉案金额10亿元。
淮南市安贵文化艺术品平台涉嫌诈骗案,全国51万人被骗,涉案金额近3亿元。
万丰国际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非法集资,并私自冻结投资者账户资金,是内地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翻版,其认购、定价、切分份额及交易方式、退市机制等多环节都存在人为作局的空间和乱象。实际上,这一模式在2011年国发38号文及2012年37号文正式下发后被取缔,至今未解禁。这是为了规避中国法律而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在内地招募代理商,涉及金额高达60亿元,受害者总数或超几十万人。
青海青贵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诈骗案,涉及资金达3.45个亿,数千人被骗。
最近的是2018年7月5日,上海艺术品互联网金融平台玺鉴金融的实际控制人孙星辰、朱杰豪失联,代偿1.3亿元。
套用一句时髦的话:“厉害了,我的国”。
众多的受骗者踏上漫漫而修远之路开始上下求索,众所周知,这些案件的处理往往遥遥无期,我们且看COPY一份受骗者的真实自述:
我首先从山东飞到青海西宁,与青贵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谈判,无果,但是得知还有三四千像我这样的受害者,涉及资金达3.45个亿,但是来维权的寥寥无几,好多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被骗了。后来我又去市工商局,工商局说不在他们管辖范围,把我们推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说没有证据无法立案,说工商局要是认定他们违法,可以把案件移送到公安局,后来我又去了信访部门,信访部门不给处理。从信访部门出来后,我打听到市委书记是山东老乡,就给市政府打电话,市政府的工作人员把市委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我,我给市委办公室打电话,是市委书记秘书接的,他说他给信访部门打电话,让他们接待我,然后我又去了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听了我的遭遇后让我去公安局。
看得出,不作为或不知如何作为成为我们政府机关、司法机构多少人的共性,于是乎,艺术品金融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大多在各个部门的推诿中变成了个“球”,求告无门,大多数最后只能是打牙肚里吞,上当买个明白,一忍了事。
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总是寄希望于“上边”,可是换个位用膝盖想想,一个准备投资三百万的老板和一个被诈骗了300万的公民,一个可能带来政绩或者“礼物”,另一个只能添堵,“上边”譬如市长,他会选择见谁?他一定会对被骗的人说去找公安局或者信访办,当然也会表个态,至于具体能否处理,何时处理,如何处理,处理得是否满意,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在当下中国,只要不是群体恶性事件或一次性多人死亡的必需上报的事,基本都算不得什么大事,所以文化艺术类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小CASE,立案本身就是一大关口,有很多规定告诉受骗者为什么不具备立案条件,好不容易立了案,然后调查、取证、核实,再然后人跑了,案发前跑路的就更不必说了,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经费去追逃,况且此类犯罪分子还不够格。除非诈骗分子愚蠢到被抓住,否则大多的案件最后不了了之,皆在逻辑之中。
我曾亲耳听一位高阶警界人士说,我们的很多法律条款都是有利于犯罪的。仅举与艺术相关的一个例子:《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条款所提供的模糊空间可能造成一些人滥用这一瑕疵条款免责,获取不正当利益,将免责条款当作其非法行为的保护伞。而且,一些法律条款的解释并不是唯一性的,更何况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只见过为犯罪分子讲情面、托关系、走后门、说好话、想办法、钻法律空子,至于对犯罪分子法外施恩甚至视法如无的事情比比皆是,何曾见过为好人鸣冤叫屈的?好人都在正义或不一定正义的程序中熬着呢。
上海艺术品互联网金融平台玺鉴金融的案例很具有代表性,对它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勾勒出一条诈骗路线图:光鲜的身份(海归或各种背景)——高大上的办公场所——全新的概念——强有力的站台专家团队——高频度的宣传——高额的回报承诺——统一的说辞——给点小甜头——宏伟的蓝图——吸纳大量资金——顺利跑路。
相应的还有一条上当路线图:手里有点闲钱、资产或具有一定筹措能力——对金钱欲望强烈——没有生财之道且贪图高回报——缺失判断能力并轻信——自以为得计——投入且接受诈骗方给出的理由——加大投入——血本无归——发现上当——申述无门——自认倒霉。
艺术品市场是一个藏污纳垢的所在,自古便充斥着欺骗和陷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背后隐藏着复杂的因由,人性的、本能的、基因的、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等等,其中最为直接最为根本的一个原因便在于利益驱动,实施诈骗者和遭遇诈骗者在这一点上实现了高度的交叉契合。
就上当受骗而言,在实物经济时期,或许还有买王得羊的幸运,在虚拟经济时代,被连皮带骨地嚼碎吃光则是大概率事件。
金融力量之强大足以改变艺术的本质,而艺术在当下的时代语境下之投机性也足以吸引金融的青睐和包养,但到底是金融绑架了艺术,还是艺术厕身于金融,金融、艺术或者艺术金融本身没有原罪,这都不是问题的焦点,根本在于人,金融、艺术或者艺术金融只是可资利用的对象和手段。
所以,必须要建立一个理性的艺术市场,但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首先,从即日起,进行为期一百年的道德重建,形成自律与自觉,这恐怕不是一个艺术品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甚至不存在先行的可能性。而对诈骗分子讲道德无异于缘木求鱼。天可度,地可量,诈骗分子的人心不可防。
第二,法律是最大的道德,是道德的防火墙,在道德重建的过程中需从严立法,从严执法。只有抓住源头,在立法和审批阶段,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艺术品交易评估与鉴定制度,防患于未然;把控过程,确定交易责任、细化交易监管、建立交易信用制度;犯罪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必须让犯罪者得不偿失,悔不当初。事实上我们的法律的漏洞多的像筛子,给了诈骗分子太多的机会、时间以及可能,没有足够强度和力度的威慑与惩罚,何以侈谈道德?
第三,设计一个多赢模型,使得合法经营便可实现可观的价值与利益,但至今人类的智慧似乎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比如熊皮基金会模式很好,但是,一旦由我们中国人来实施,就一定荒腔走板,我们多的是小九九。
人的认知与把握,即是理性程度的反映。在艺术诈骗各主体中的理性往往是单一指向的,以诈骗为出发点和根本追求的诈骗分子无所谓理性,如果有理性也仅仅是如何提高骗术而已。如此,理性只是艺术市场、艺术金融投资者的应然诉求,只有无欲无求的人可能不会上当,在金钱至上的意识形态之下,这一诉求仅仅限于理想,人克服不了欲望。
是的,我们还是习惯性地去追求合理、科学乃至皆大欢喜,这些都不是一日之功,那么我们能够建立一个理性的市场吗?艺术家提供合格的艺术产品,经营者赚取阳光下的利润,投资者得到合理的回报?
答案是:在现今的国人文明程度之下,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