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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转钱进“僵尸账户”钱取不回怒告支付宝-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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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误转钱进“僵尸账户”钱取不回怒告支付宝-钱进》主要内容是钱进,陈春鸣 画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刘宇靖报道:换了新号码,打算用新号码开通支付宝,然后把旧支付宝账户上的1万块转到新账户,朱小姐摸索着完成上述动作后,才发现自己的新号码是“二次放号”的号码,她的新账户实际还是前任机主的,自己的钱实际是误转入了前任机主的支付宝账户中。,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误转钱进“僵尸账户”钱取不回怒告支付宝

陈春鸣 画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刘宇靖报道:换了新号码,打算用新号码开通支付宝,然后把旧支付宝账户上的1万块转到新账户,朱小姐摸索着完成上述动作后,才发现自己的新号码是“二次放号”的号码,她的新账户实际还是前任机主的,自己的钱实际是误转入了前任机主的支付宝账户中。由于支付密码还是前任机主设定的,她无法支配该笔款项。由于无法联系到前任机主,朱小姐一纸诉状,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告上法庭,案件25日上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庭开庭审理。

买到“二手”号码

钱误入别人账户

去年11月11日,朱小姐在佛山以实名方式购买了一个号码为152开头的中国移动手机卡。她表示,自己是后来才知道该号码是“二次放号”的手机号码,而该号码此前的机主姓名为奉友华,由于超过时限没有使用该手机号码,号码后来被中国移动公司回收并重新销售。而且,奉友华此前也通过该手机号码注册了支付宝账户,但注册后一直没有使用过该账户。

购买新卡后,她用该手机号在支付宝上申请开通账户。由于自己操作不当,未经注册环节,仅通过手机验证码的方式,朱小姐便直接登录到了奉友华的支付宝账户上,而她则一直以为这是自己新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2015年12月2日,朱小姐用自己的另一手机号码,将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的1万元,分两次从建设银行划款共1万元到自己的新支付宝账户上,而该“新支付宝账户”,实际上却是奉友华的支付宝账户。后来,她想把这笔钱取出使用,却发现在验证支付密码时,一直无法验证成功。她本人也尝试过点击支付宝APP上所提供的“找回支付密码”的功能,但是无法通过验证的问题。

刚开始的时候,朱小姐还以为自己被骗,马上报警求助。警方经调查后发现,朱小姐的情况并非刑事案件,于是不予立案,并建议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后来,在与支付宝公司协商未果后,朱小姐决定将支付宝公司告上法庭。

无账户主人同意

支付宝拒绝划款

25日上午,该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朱小姐的诉讼请求为:要求法院判令支付宝公司返还款项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支付宝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就目前情况而言,支付宝公司冻结的是奉友华账户里的款项,如果在没有奉友华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支付宝公司将款项划归朱小姐,其带来的后果不仅仅会侵犯奉友华的财产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将使数亿支付宝用户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足以将支付宝多年的信誉毁于一旦。

另外,支付宝公司已经按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协助义务,例如信息披露等。

朱小姐的律师则称,在朱小姐错误操作之后,资金进入别人账户。但实际上,这笔钱其实是在支付宝公司所开设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利息也归支付宝公司支配。更重要的是,朱小姐尽了最大努力也没办法联系奉友华,目前奉友华的账户属于“僵尸账户”,奉友华本人已经无法登录该支付宝,因此这笔钱如果不返还给朱小姐,最终得利的是支付宝公司,这对广大支付宝用户来说,是不公平的。

庭审焦点

焦点一:

服务是否存在缺陷?

法庭上,朱小姐的代理律师始终表示,支付宝技术层面不完善,存在漏洞。而支付宝公司方面则认为其提供的支付服务不存在功能缺陷。

首先,支付宝公司对于“二次放号”情况下设有提示功能。比如朱小姐在使用其152的新号码拟注册支付宝账户时,系统会首先通过发送验证短信的方式确认手机号码,用户登录该手机号码账户后,如果该手机号码账户之前已经被注册,系统会弹出明确的提示要求用户选择“是我的,立即登录”或“换个号码,继续注册”。而朱小姐则选择了“是我的,立即登录”,导致一直使用了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而没有察觉。

其二,支付宝在转账时,也设有保障功能。比如朱小姐在使用其原手机注册的支付宝账户转账时,系统首先会要求输入对方账户(支付宝账户/手机号码),然后界面会显示“转账给×某”校验,如用户继续选择点击,则系统会要求补全对方的全名,确保资金安全。若输入的全名与对方姓名不相同,支付宝会显示“输入的账户或姓名有误”继而中止交易。也就是说,其实朱小姐在用自己原来的支付宝账户误转账至奉友华的支付宝账户时,她是应该知道奉友华的支付宝账户的名字的,她应该意识到其中的问题。

焦点二:

谁来为误转账“埋单”?

对于谁应为误转账“埋单”,支付宝律师认为,首先,朱小姐作为一名80后,应当有最基本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但她未尽到最基本的核实义务,导致款项误入他人账号,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其次,运营商在出售该152的手机号码时,就应当告诉原告该号码是否属于“二次放号”,但是运营商并没有告知原告真实的情况,运营商存在过错;其三,根据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实名制账号的权利人如果不使用支付宝的服务,应当主动将该账户注销,因此奉友华本人亦对此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朱小姐应向奉友华主张权利。

另外,朱小姐的律师也承认起诉奉友华可以实现朱小姐拿回1万元的主张。至于为何不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奉友华也告上法庭?朱小姐的代理律师表示,虽然支付宝公司向他们提供了奉友华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但是由于没有准确地址找不到奉友华,即使起诉了法院的传票也无法送达,因而只能作罢。

黄晓晴、刘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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