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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英国公投脱欧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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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英国公投脱欧》主要内容是英国公投脱欧,【编者按】2016年6月23日,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笼:总票数为33578016票,投票率为72.2%;其中51.89% 的选民同意脱欧,48.11%的选民不同意。,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编者按】

2016年6月23日,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笼:总票数为33578016票,投票率为72.2%;其中51.89% 的选民同意脱欧,48.11%的选民不同意。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吴冠军认为,分析英国脱欧公投,从中可见现代西方民主面临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每个个体的一票无足轻重”结构性地产生政治冷漠,“数字决定论”结构性地制造社会隔裂。前者导致了实质意义上的“民主赤字”,后者则使整个人民统治自身(民主之本义) 成为一个“幻想”。吴冠军教授进一步指出,2016 年美国总统大选更进一步印证了这样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刊用此文并不代表我们完全认同文中结论。欢迎商榷意见。

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英国这场脱欧公投的剧情反复转折。

2016 年6月23日的英国脱欧公投,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无疑具有深远影响:据当天出来的投票结果显示,总票数33578016,投票率为72. 2%,51. 89% 的人同意脱欧,48. 11%的人不同意。

公投结果出来后,英镑兑美元汇价创下了1985年以来的新低。6月25日,50余万英国人在英国议会请愿网站提交签名请愿书,要求再次举行公投,随后这个请愿人数急剧攀升。7月9日,英国政府正式拒绝了逾412. 5万人发起的举行第二次退欧公投的请愿。英国外交部代表官方表示,首相和政府均已经明确,必须尊重此前公投的结果。目前政府正在为脱欧步骤作准备工作。随后,由女商人吉娜·米勒(Gina Miller)领导发起的反脱欧的“人民挑战”运动(People's Challenge) 联合其他志同道合者,将政府告上法庭并最后“意外地”获胜:英国高等法院11月3日裁定,政府启动脱欧程序需先经议会批准。英国政府随即宣布进一步上诉,强调必须尊重公投结果。

告别“共同体”: 现代西方民主之伤

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现代西方民主正在结构性地催生政治冷漠。图为民众对政治失去信任的街头涂鸦。

作为民主政治晚近的一个大型实践,英国这场剧情反复转折的脱欧公投,实是给了我们一次难得的近距离反思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机会。

首先值得我们追问的是:为什么公投结果出来后,马上有那么多人吁求第二次公投? 这里面就涉及现代西方民主的一个内在症结。我们知道,现代西方民主发源于古希腊城邦,最著名的典范是公元前五世纪到公元前四世纪的雅典。雅典这个当时的超级大城邦,在其鼎盛时期拥有具投票权的公民约四万人。现代西方民主在古希腊城邦生根发芽,恰恰因为那里有相对较少的人数和高度同质化的文化,属于一种“面对面社会”,或者用术语来说,那是“共同体”而非“社会”。前者以具有血缘、图腾或神话构成的有机性为特征,而后者则是陌生人经由诸种外在化的联结(利益、权力、制度等)而形成。

对比古希腊城邦民主,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承载单位不是“共同体”而是“社会”,以“外部性”而非“内部性”为其构型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载体的政治单位不能大于如下范围:在其中每个公民能够了解其他每一个公民的性格品行。然而在今天,西方民主在主权国家层面的大型实践,已然完全脱离其诞生时的原初土壤。

当代世界中,除了新加坡这样的少数例子外,“城邦”几乎不复存在:“城邦”( city-states) 被代之以“城市”(cities)与“国家”(states)这两个泾渭分明的层级。尽管在一些学者看来,民主这个理念本体论地具有全球结构,但迄今“国家”仍是民主实践的最高层级(“全球民主”只是一种规范性的愿景);然而不同于“城邦”,今天“国家”与“城市”这两个层级所对应的,皆不是以“内部性”关系联结的同质化的共同体,而是彻底异质的陌生人社会。古典的“城邦”在今天就规模而言,只能勉强对应小型“村落”或小型“街道/社区”。当今世界的民主国家,公民几乎都是由彼此完全陌生的、数量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个体以“外部性”关系的方式组成的。

这便导致了现代西方民主的两个结构性困局:(1)每个个体的一票无足轻重;(2)存在结构性的可能性,投票结果会威胁到社会团结乃至稳定。

困局之一: 结构性地产生政治冷漠

现代西方民主的第一个结构性困局是每个个体的一票无足轻重,这直接催生出当代民主国家中弥散性的政治冷漠:面对几千万乃至上亿人口,个人那一票投与不投实在无甚区别

简而言之,假若我是一个对自己手中选票认真负责的人,这个“政治权利”行使起来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在脱欧公投上要投出负责的一票,就需要阅读各种背景资料、专家分析,以了解去留的各种影响与利弊,好处在哪里,坏处在哪里,并作出自己的思考与衡量,最终在要不要脱欧上作出判断。但美国政治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889—1974) 在近一个世纪前就观察到,投票人不会有时间、精力去从各个角度全面检查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真要这样做,就需要在当代人那已经满负荷、高压强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事务之外,再额外抽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来关注与处理。而与此同时,当这“神圣而负责”的一票投出后,其分量却是轻微到彻底无足轻重。是故,政治冷漠便不是现代西方民主社会中难以理解的一个弥散性现象了。

这个困局的进一步吊诡在于:“在民主政体中,广泛的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选择之形态。”不选,在现代西方民主状况下其实恰恰已经是一种“选”了(即选择不选),而且是极为糟糕的一种“选”,因为它使得“民主的专制”不再成为一个矛盾修辞。

这个困局,便导致了现代西方民主的核心难题:当西方民主政治的承载单位不再是古典城邦而是现代的主权国家时,如何使之真正成为“参与性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如何唤起公民的积极参与? 共和制时期的古罗马一般不被认为是民主政体,因为它决然拒斥给予每个人以投票资格;然而,它由于以下这点或许比今天的西方民主社会更“民主”:所有公民都有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与政治事务的义务(“共和”一词本义就是公共事务)。那么,如何使古典共和主义在当代复兴呢?

我们在政治制度层面上观察到“共和主义措施”:作为应对政治冷漠的策略,不少国家(代表性的如澳大利亚) 将投票从政治权利转为政治义务,推行强制性选民登记和投票,比如:无故不投票者会被处以罚款,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交罚款,则会被送上法庭。但问题在于,该策略在实际操作效果上是否真的可以有效地将当代西方民主政治转化为参与性民主?

不难看到,这个“共和主义措施”并没有在源头上应对现代西方民主的结构性困局:在巨大人口的陌生人社会中,每个个体手里那一票完全不具分量;而与此同时,鉴于现代世界之高度复杂性以及信息之庞大性,要认真投票(积极参与政治)需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

再者,当时的古罗马异教视人为积极个体、事物的制作者与改造者,而不只是消极的法律或传统秩序的服从者。古罗马人的文化很大程度上继承自古希腊,公民资格被视为人之最高目的,人之永生性来自于其对城邦的服务和贡献,因之被世人铭记(人和神没有绝对或本体论区别,前者可以通过其政治实践与贡献而抵达不朽、成为准神),公民为展示自身能力而积极投身公共事务。古罗马人的“virtue”(德性),就是古希腊人的“arete”(卓越) 之对应物。在古代的宗教-文化因素彻底缺席的当代状况下,直接在政治层面复兴古典共和主义实在是难上加难:一方面,今天主权国家里的公民身份是一个因出生而具有的资格/权利,不需要任何政治参与和卓越德性(换言之,权利是自然的或人类的,不需要通过成为一个积极公民来挣取);另一方面,全球资本主义不断将这些公民转化成政治冷漠的消费者、享乐者。德裔美籍社会理论家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 对这样的公民有一个很经典的描述:“单向度的人”。

当代这种直接将投票转为政治义务的“共和主义措施”,仅仅收获了高投票率,而非高参与度;并且有趋向使现代西方民主受到更深的实质性伤害:不负责任的票数比例大幅上升。这样票选得出的“民意”本身就是对“民主”的实质性偏离

前面已经提到,在现代西方民主国家中,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危险选择;而随便选相较而言更加危险,因为不负责任地作为比不作为更加可怕。在当代全球境况下,用法律或者“超我”的方式强行要求个体参与民主实践,而不正面应对前述现代西方民主之结构性困局,非但不可能大量收获“积极个体”,反而只可能出现“作为伪积极性的犬儒主义”( cynicism quapseudo- activity),即假装不断在做,实质上什么都不真正去做。也就是说,所有人似乎都在“实践民主”,但其内核实际上恰恰被完全取消。这是一种更鄙劣的政治冷漠。按照斯洛文尼亚政治哲学家齐泽克(Slavoj Žižek) 的界定,“犬儒主体十分清楚意识形态面具和社会现实的距离,但他却仍然坚持面具”。

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美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1953—)

今天西方民主社会的公民极大程度上就由消费主体与犬儒主体们构成,这才是实质意义上的“民主赤字”。美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1953—) 将当代西方民主国家(桑德尔的直接目标是美国) 这种实质意义上的“民主赤字”,以较为温和的语辞称为“民主的不满”(democracy's discontent)。

之所以民主会有这种“不满”,根据桑德尔之诊断,就是由于价值与宗教信仰被排斥出政治领域,义务让位于权利,中立取代了德行,一言以蔽之,自由主义原则吞没共和主义理想。而桑德尔所开出的消除“不满”之处方,除了在学理层面上以共和主义批评自由主义,在实践指向层面上,是设法把“社会”重新改造回“共同体”,使之恢复“共同体感觉”( sense of community)与“公民参与”。

此处我们看到,桑德尔所不愿意承认的是,民主在其现代西方实践中,结构性地会产生“不满”:除了在村落或社区(街道)所展开的“基层民主”外,民主实难恢复其古典的城邦共同体模式。理由同样如上:(1) 民主实践的承载单位已变成了人口巨大的陌生人社会;(2)纵使能在现代社会里(部分性地) 复苏古希腊-罗马的宗教-文化要素,亦很难在不借助强制力量前提下使之成为支配性的主导文化(至多只能成为多元文化中的一支),进而使之变成所有民主实践之个体都接受的背景性的政治文化。桑德尔承认,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会被脱口秀、明星丑闻以及原教旨主义而不是共和主义吸引过去,所以在我们的时代,民主的希望只能放在少数有能力修复“公民生活”的人身上。但当现代西方民主社会里的绝大多数人都不可倚赖时,民主(即人民统治自身) 便会遭遇实质意义上的赤字:现代西方民主结构性地无法消除其“不满”。

那么英国脱欧公投之后,为什么马上竟会有第二次公投的呼声,还出现了“人民挑战”这样的运动? 这是否标识了公民参与度的高涨? 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51.89%比48.11%的投票结果出来后,有大量没有投票以及没有认真投票的人后悔了。换言之,该呼声所标识的恰恰是高度的政治冷漠而非公民参与。面对票数如此接近的结果,很多人发现,原来这次我的这一票还是有作用的,并非无足轻重。正是此次公投结果本身“激活”了这些人的民主热情。

当然,此种状况在整个现代西方民主史上也并不多见,比较著名的还有1995 年加拿大魁北克省独立公投(49. 42%对50. 58%)以及2000年布什对戈尔的美国总统竞选,两者都激起了相当大的争议。此番英国脱欧如果真的进行第二次公投,可以想见结果很可能有不同。

然而,尽管那么多人吁请第二次公投,却为什么一次次被英国政府拒绝,甚至在法院作出相关裁定后政府也不肯让步? 公投后代替大卫·卡梅伦担任首相的特雷莎·梅本是主张留欧,但在法院裁定下来后却仍坚决要求贯彻脱欧,并表示“人民毅然决然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政府就有责任进行接下来的任务,彻底执行民众的指示”。

对这个现象,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那是因为现代西方民主是现代性状况中唯一且最终的正当性阀门。作为一场真正的革命,现代西方民主对政治基础有了一个激进转变,即“对基础之缺席的坦然接受”。换言之,不再有自然、天道或神意作为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基础。由于现代性状况下民主是政治的唯一正当性根据,一旦启动了民主程序,就必须要有严肃性:正是因为现代西方民主不具有本体论-神学意义上的尊严( onto-theological dignity),所以必须以程序性地严格贯彻,来保持其此世的尊严( this-worldly dignity)。

因此,现代西方民主实践的制度性前提是:即使投票出来的结果不令人满意,它也必须被付诸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英国政府允准开展第二次公投的可能性极微,脱欧公投之结果必须具有严肃性,否则,民主就降格成儿戏,可以不断耍赖、无限地要求“重玩”。

困局之二: 结构性地制造社会隔裂

英国脱欧公投,亦涉及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数字决定论:48.11%对51.89%,相差甚微,但结果出来后,前者就只能被强制。换言之,民主并没有避免暴力性强制,并没有确保免于强制的自由,而任何一种民主决议,除却百分百全票通过,都包含对少数者的强制。在至今为止的关涉具体社会—政治实践的人类历史经验中,真正“集体地自由”( collectively free)几乎从未被具化过:对抗“野蛮”波斯帝国的古希腊人所自豪宣称的“(民主-集体地) 自由”,实质上建立在对人口中巨大数量个体强制的基础之上。

奥地利政治哲学家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 曾直接表示,现代社会对强制这点不需要遮遮掩掩:“实定法从根本上就是一个基于强制的秩序”,“宣布强制是法律的一个本质特征的学说”。凯氏声言,这个强制秩序的规则就是“从人类权威的专断意志得来”,是故同人的“自然权利”这种实定法之外的东西无关。然而,任何秩序(长久稳定的秩序)都无法单单建立在强制之上,必须对强制给出理由。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给出的理由是:保护个体的生命安全(个体通过订立契约将其“自然权利”部分性地转让给利维坦式的国家并接受其强制)。比起霍布斯所设计的“保护与服从的相互关系”,后来的卢梭和康德,给出了一个更好的理由:实现个体的自由。“更好”亦可以被理解为更符合现代性的方向:用德裔美国政治哲学家利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 的著名表述,他们代表了“现代性的第二浪潮”。

现代西方民主,实质上被用来作为一个化强制为“自由”的制度性通道。现代西方民主的理论基础,自卢梭与康德以后就建立在自主与自我立法之上:个体遵从自己确立的法律;而在民主中,统治人们的权力之作者/缔造者,就是他们自身。卢梭说得很清楚,“惟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进而,当他/她通过社会契约方式,把个体之自主意志(自我立法)同集体性的普遍意志(general will)相协调一致时,“集体地自由”是可能的:“一个人在把自己给所有人时,他并未把自己给任何人。”所有人民一起组成一个政治体,静态的时候叫国家,活动的时候叫主权者(人民主权)。

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德国当代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

接续卢梭-康德的传统,当代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称民主为“公共自主”( public autonomy),并强调“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在如下这点上相统合:法律的接受者,同时又是其制定者;这样出来的法律(正当的法律) 便成了生活世界内的个体公民进入公共权力的转换器,是故“没有真正实现了的民主,就不能有真正自主的法律”。哈贝马斯把仅有法律性(legality) 而无正当性(legitimacy)的统治秩序,即凯尔森笔下的实定法秩序,称作是“一种‘有效性匮乏’的秩序”,即在现实当中仅仅还在维持的秩序。这种强制性的秩序,公开压制,靠恫吓和威吓为生,是一种“摇摇欲坠的秩序”。

然而,恰恰就是在法律之接受者同时又是制定者这点上,私人自主(自我立法) 与公共自主(民主立法) 之间仍存在一个微妙的差异,那就是:私人自主确实可以化强制为自由,如果接受康德的实践哲学之基本预设的话。而作为“公共自主”的现代西方民主,始终无法全部“化去”强制:民主立法并不意味着该法律( 或决议) 获得人民普遍的同意。法律具有两种普遍性:(1)人人普遍服从;(2)人人普遍接受。问题在于,人人普遍服从是必须的(法律有效性的形式前提),但人人普遍接受,实际上在现代西方民主制中则由多数接受代替。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一个剪刀差:少数人不接受但必须服从。现代西方民主以“多数”的名义实行专政

作为现代西方民主发源地的古希腊城邦,如前文所分析的,是在文化、信仰乃至血缘上高度同质化的“共同体”;充满感情乃至血脉亲情的“有机性”,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冰冷的“民主的强制”。这也就是为什么站在现代西方民主肇端处的卢梭,最后仍然诉诸“公民宗教”来缓解强制问题的原因。卢梭的“公民宗教”,并非一个神学论述,因为在他看来,诉诸上帝的权威并不能使某个法令变得正当,法律的正当性只能来自社会所有成员的一致同意。“公民宗教”的作用对卢梭而言,在于巩固一个社会内部的团结,增强成员彼此的尊重、关心以及对社会忠诚;公民对法律的服从,也从而具有更深层的重要性。换句话说,卢梭保持“公民宗教”的目的不是神学的,而是政治的:用它来促成普遍意志的形成,使该社会的秩序更为稳固。于是,这种政治的神学,系一种实用主义的神学,其功能是,一定程度上将“社会”转化成“共同体”。

然而今天的西方民主社会中,诚如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 所言,公民宗教本身在其最理想的意义上构成的是一种“理性多元主义”(即价值与信仰的抵牾能够被约束在“公共理由”范围之内)。是故罗氏认为,须把各种宗教的或形而上学的“整全性学说”排除出政治领域,它们并不缓解问题反而使之加剧。

今天的西方民主社会,是通过利益、权力、法律、制度等组织起来的“机械合成体”,而绝非“共同体”。当代社会中民主实践的主体是完全的陌生人,彼此存在着利益的冲突、阶级的对立、认同(肤色、性别等)的差异、价值(文化到宗教)的抵牾……可用来缓冲“民主的强制”的力量弱之又弱。要48.11% 的英国投票公民直接接受脱离欧盟的决定,并全盘承受脱欧对其生活带来的一切影响,这种强制无可避免会对社会造成剧烈乃至撕裂性的影响。最明显的例证是,在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来之后,苏格兰脱英公投的呼声重新高涨。9月17日,苏格兰前首席大臣亚历山大·萨蒙德(Alexander Salmond) 公开表示,若英国启动“脱欧”,未来两年内苏格兰势必将迎来第二次独立公投(2014 年任首席大臣的萨蒙德推动了苏格兰独立公投)。现代西方民主的数字决定论,结构性地制造社会隔裂

作为罗尔斯的主要论敌,桑德尔所提出的诸种消除“民主之不满”、将“社会”重新打造成“共同体”的建议,如取消自由主义的“价值中立”原则、允许诸种价值与目的进入政治领域、恢复“共同体感觉”、构筑归属感与强化认同等,非但无助于消弭隔裂、增进团结,相反恰恰会进一步深化社会隔裂:民主投票造成的社会撕裂,并不一定就产生稳固的“撕裂线”;然而,这种基于对少数派强制的民主性撕裂一旦佐以桑德尔式的“共同体主义措施”,则很快就能演化成固化的、不可逆的深层撕裂,甚至会直接催生诸种政治性的激进分离主义运动(苏格兰、魁北克等皆属此例)。

当代美国政治学家简·曼斯布里奇(Jane Mansbridge,1939—) 尝试在理论层面上回应数字决定论所造成的强制问题。曼氏批评哈贝马斯等人似乎对以下问题视而不见:任何民主政体都无从抹除强制,换言之,都无法获得完整的正当性,“需要强制的政策经常具有如下特征:它们距离正义非常遥远”。但她认为,只要保证不得不服从强制的那一方仍能通过“改善其理念与策略、汇聚其力量”重新再来的话,民主就仍然算得上是“足够好”。

把曼氏这个论点对应到英国脱欧公投,恰恰正是前述要求第二次脱欧公投的呼声,即不服从强制的那一方要求重来。所以问题又变成:是否允许反对脱欧的那一方“改善其理念与策略、汇聚其力量”后重新再来呢? 这个“重来”是在贯彻脱欧决议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在执行脱欧决议之前,那前面举行的民主公投就成为“儿戏”,完全没有严肃性可言;而如果在之后,那么“黄花菜都凉了”,试问欧盟是否还会再允许英国“返欧”?

数字决定论的问题之根本症结就在于:数字并不代表明智,群众的眼睛并不一定“雪亮”。施特劳斯曾说:“现代民主之承载体,就是那些除了(杂志的)体育版和笑话版什么也不读的公民。”虽然这句话说得有些苛刻,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当代社会的经验观察。对“庸众”、“乌合之众”的批评由来已久,然而在今天,数字已然变成唯一的准绳。2002 年,斯皮尔伯格执导、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电影《少数派报告》(The Minority Report),借用一个科幻叙事的外壳,深刻地批评了民主制:建立在民主机制上的“系统”自动抹除“少数派报告”,然而多数意见并不代表正确,结果制造大量冤案。民主政治的问题就在于此:数字决定了一切,一旦数字出来之后,“少数派报告”是没有人再去看的。民主投票,成为一切理据、辩论、分析的终结点:英国脱欧公投之后,关于脱欧再深入的分析、再包含洞见的论点,没有人会再来看,因为结果已经出来,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数字决定论亦使得西方国家向伊斯兰世界“输出民主”遭遇结构性困境:一旦在伊斯兰世界坚持充分的西方式民主选举,投票选出来的肯定就是拥有极大人数优势的宗教领袖、宗教性政党,在这一意义上,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恰恰为神权政治( theocracy) 铺了路。这种无从阻挡的伊斯兰化,反过来即便不催生极端原教旨主义,也会严重削弱现代西方的民主、人权等世俗政治理念。结果是,民主自己吞噬民主。

为了遏制这个趋向,西方国家只有继续扶植军事化的专制独裁,以最反民主的方式维持世俗化统治,并以铁腕方式镇压人民的反抗。然而,这种建立在军队与强人之上的政府,既没有宗教的正当性(伊斯兰教义),也没有世俗的正当性(人民主权);但这样的独裁政府,曾长久地得到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的支持。于是我们看到,两种方案都以“民主破产”而告终。西方国家眼里的“好东西”,穆斯林群众“并不雪亮的眼睛”却视而不见,这使得那些一向以“民主赤字”敲打东方国家的“普世价值”捍卫者们头痛不已。

当代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 Alain Badiou,1937—)的反民主论点之一是,“构建民主主体的唯一事物就是快乐,或更精确地说,追寻快乐的行为”。这关涉其对现代西方民主的哲学批评。现代西方民主的主体——“民主人”( homo democraticus)——实质上把人缩简成“理性经济人”,只会投票前的利益计量,“民主这一款的关键特征就是自我中心主义与追求卑微快感的欲望”,这就导致“年轻时的酒神式狂热”与“上了年纪的冷漠”:年轻时热衷于算钱,年纪大了发现怎么算都一样,你手里就区区一票而已。数字决定论被巴迪欧称作“民主唯物主义”,民主就是数人头,并不关心内容(更不关心“真理”),把一切简化成数字。。

尽管现代西方民主把人缩简为理性经济人乃至享乐人,但毕竟在其理论基础上,“民主人” 有积极的道德-政治向度,即卢梭与康德强调的自主与自我立法向度。这也是当代共和主义者(如哈贝马斯)积极拯救民主的落脚点:民主才能确保每个人的自由;通过积极参与政治进程,每个人用其积极自由(公共自主) 确保其消极自由(私人自主)。

然而,尽管都强调积极的政治实践,从卢梭到哈贝马斯的现代共和主义同古典共和主义之间很重要的差别在于:公民身份不再跟卓越德性相关,而是一种出生权利(birthright),这就使得积极政治实践本身不再是公民之为公民的定义性特征之一。这个差别本身是为了克制古典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排外性(妇女、奴隶、外邦人等被排斥在外),但另一方面却也使得现代共和主义本身“先天不足”,缺少有力的规范性支撑来应对享乐人的政治冷漠。在古罗马人那里,比“自由”( libertas ) 价值更高的是“尊荣”(dignitas),前者属于每个公民,而后者标识出伟大的公民。但今天的公民仅仅关涉自由,尤其是追逐快乐的自由,尊荣则成为一个同公民无关之物。这样的“民主人”,确实很难担纲得起自主(公共自主/民主立法)的实践性要求。

更进一步而言,“民主人”的自我立法,仍然受制于前述的现代西方民主自身之两大结构性困局。首先,现代主权国家大量的人口彻底稀释了民主中的自我立法因素(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每个个体的那一票实质上无足轻重;其次,数字决定论结构性地转换自主为“他主”(heteronomy),现代西方民主始终包含强制因素。前者使得“自我立法”的积极政治参与在现实实践中完全没有实效,而后者则使得“公共自主”在现实中不断滑向社会隔裂。

现代西方民主被用来作为一个化强制为“自由”的制度性通道,但这个通道并未能有效“化去”强制。由现代西方民主所承诺并保障的自由,总是建立在被排斥者的非自由(遭受强制) 之上,所以古希腊城邦民主对一部分人(奴隶、妇孺、外邦人等) 的排斥,并非历史性的偶然状况,而是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结构性状况。现代西方民主结构性地制造社会隔裂。这被美国当代政治学家温迪·布朗(Wendy Brown,1955—)称为“永远躺在民主心脏处的一个显著的反普遍主义”:民主从来需要一个被排斥在外的群体,反对那个群体以维系自身。

从英国脱欧公投到美国总统大选

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西方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

此次美国总统大选,剧烈地制造并深化了社会隔裂。图为反对特朗普的民众举着“保护美国、反对特朗普”的标语。

对照2016 年的另一场大型民主实践——同样剧情一曲三折、结局出人意料的美国总统大选,我们可以发现,英国公投与美国总统选举这两种民主实践在形态上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英国公投采取的是直接民主形态,美国大选则采取代议选举形态。然而通过后者我们同样能清晰观察到现代西方民主的结构性双重困局。

这次美国大选情节跌宕起伏、丑闻层出不穷。从唐纳德·特朗普的“录音门”到希拉里·克林顿的双重“邮件门”,这两个总统候选人甚至在最基本为人的正派上,都让人有充足理由去鄙视与不齿。然而,除了选择“政治冷漠”、袖手旁观,每个选民只能被迫二选一。故此,民主只是“一人一票”是不够的,必须再加上“真实选项”( real choices):只有希拉里与特朗普的选举,不是“自由选举”,而是对选民的绑架(“浪费选票”不投,也同样是绑架的一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代议选举比之全民公投,更进一步地结构性地产生政治冷漠。

同样,此次美国总统大选,剧烈地制造并深化了社会隔裂:因强烈支持与反对特朗普而造成的整个国家内部的群体性对抗,并不会因其当选总统而轻易消散。从硅谷到华尔街,从好莱坞到学术界,一个被齐泽克称为“不可能的各派联盟”,在竞选过程中得以形成。这个联盟只共享一个否定性目标,那就是绝对不能让特朗普上台。然而最后,特朗普还是在被希拉里称作“一篮子鄙恶之人”的支持者们的拥护下登上总统大位。整个社会的这种剧烈撕裂,绝不是选举结束后就能很快修复的:选举结果出来后各地持续涌出反特朗普游行;推特上甚至出现加州脱美公投(Calexit)的呼声;许多人打出“特朗普不是我的总统”的口号……换言之,拒绝服从“民主的强制”。在这里,我们再次遭遇现代西方民主这一困局:存在着结构性的可能性,投票结果会威胁到社会团结乃至稳定

从英国脱欧公投到美国总统大选,2016 年,让我们近距离地考察了“民主的细节”。诚然,现代西方民主在这两场实践中不同程度地被推到了自身的界阈(liminal zones),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节点上,我们得以观察到它的诸种结构性困局。

(本文原刊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6年第6期,原题:“从英国脱欧公投看现代民主的双重结构性困局”。略去注释,正文有简化和文字技术处理并由作者改定。经授权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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