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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厦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股票的保荐
)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 201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国贸” 提供 25.5
)
亿元额度、对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三重”)
提供 0.7 亿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
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香港”)提
供 7,000 万美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同时,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销售模式,公司为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申请按揭贷款
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提供总额为 15 亿元的担保;以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为公
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申请 6 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
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 25 亿元回购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801 号
法定代表人:翁记泉
注册资本:6,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不含商场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金属材料、
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厦工国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52,778.34 67,940.98
银行贷款 20,250.89 22,299.81
流动负债 41,709.14 55,227.80
负债总额 41,738.07 55,262.50
净资产 11,040.27 12,678.48
项目 2013 年 1-12 月 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9,527.66 58,290.93
净利润 514.15 1,612.20
2、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法定代表人:陈天生
注册资本:4,41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销售;铸锻件及通用零件的制造、
销售;再生物资回收;汽车销售(除乘用车);工程设备租赁;设备安装(限本
企业产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厦工三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三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55,829.62 53,461.52
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18,930.74 15,803.50
负债总额 19,999.36 16,795.07
净资产 35,830.26 36,666.45
项 目 2013 年 1-12 月 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0,399.17 29,048.83
净利润 -394.64 836.19
3、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法定代表人:翁记泉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
厦工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
总资产 7,604.77 26,372.44
银行贷款 1,250.89 7,299.81
流动负债 6,321.16 24,371.76
负债 6,321.16 24,371.76
净资产 1,283.61 2,000.68
项 目 2013 年 1-12 月 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5,287.25 33,057.83
净利润 -17.82 717.08
三、计划担保额度情况
(一)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
1、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额度
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名称 控股比例 担保额度 2015 年预计担保时间期限
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年
100% 255,000
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一年
100% 7,000
2、为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美元
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开展按揭和承兑授信业务额度
1、根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经销商
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签订《工程机械按揭合作协议》:在“借款人(最终用户)
所购工程机械抵押+制造商及经销商对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保证”模
式下,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
业银行等可对购买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工程机械价款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
为 36 个月的按揭贷款,2015 年按揭贷款授信总额 15 亿元。
公司经销商为借款人贷款提供回购保证,经销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时,由公
司履行回购义务;同时公司经销商向公司为借款人提供的回购保证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签订的协议,为
公司经销商提供 6 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授信额度为 25 亿元,以
“制造商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回购担保”+“经销商保证金担保”方式为上述授
信额度提供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
同)为 293,750.00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1.07%(其中担保
实际发生余额 48,009.94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2%),未
发生逾期担保;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159,620.00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20,652.64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0%),未发生逾期担保。
五、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已获得厦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上述事项尚需厦工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计划已经厦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上述事项尚需厦
工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工股份
《公司章程》的规定。厦工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厦工
(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
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
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较低的外汇
融资成本筹措资金,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为公司经销商开展按揭和承兑授信
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因此,厦工股份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事项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厦工股份拟进行的上述担保额度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为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 军 潘光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