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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晚间,天成控股(600112)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況严重不符,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决定对天成控股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公司财务总监冯滨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参与决策的董事、高管,周联俊、黄巨芳、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2015年12月28日,西仪股份与天成控股等30家承德苏垦银河连杆有限公司的股东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西仪股份向天成控股定向发行约659.69万股股份置换天成控股持有的苏垦银河30%股权,约定自标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基于标的股权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2016年12月29日,上述资产置换事项获证监会核准批复。2017年1月6日,该次股权交割完成。
2017 年1月25日,天成控股发布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 2016 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业绩预告未进行董事会议,未征求独立董事意见,以公司董事会公告名义发布。然而随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16年年报时发现,公司的财务处理有多处错误,合并报表数据显示天成控股2016年合并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其中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3387.55 万元,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158.3万元。
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天成控股称,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3万元、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0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在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当年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天跌停。
2017年4月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并于同日公告称,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天跌停。至当年5月24日,公司股价已由4月21日收盘的9.77元快速下调到5.82元,市值在短短月余间缩水20亿元,三、四万持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提示:
天成控股被证监会预处罚,不久后大概率会被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天成控股予以处罚,因天成控股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天成控股索赔。目前,通过预登记的方式,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已接受了上百名天成控股受损投资者的索赔意向委托,并面向适格投资者继续开放征集中。
【天成控股索赔条件】
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买入天成控股且2017年4月2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初定具备索赔资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电话报名加入索赔预征集,一待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即可较早发起诉讼掌握索赔先机。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索赔条件有可能会根据证监会日后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进行调整。
【小资料】130多家公司涉虚假陈述可起诉索赔
以下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大部分公司已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其中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或将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查询详情或咨询、报名,符合索赔条件即可提起索赔诉讼,依法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律师费可以选择风险代理,股民不获赔不支付,诉讼费胜诉后返还原告。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