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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询问本人的委托诉讼人——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崔志丹律师,在15天上诉期后,今天,我如实公布法院民事判决书。
简单来说,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拉锯战,三次法院开庭后:我打赢了跟乐视的官司。
法院判决书原件:
乐视案件经过
2016年5月25日,我撰写了一篇文章[警惕A股赚钱新模式:PPT融资致富]在微信公众号[山石观市]上发布。
5月26日,乐视控股品牌传播中心总经理程时盛加微信,要求我删文章。我表示,如果乐视如果觉得文章有事实或者数据错误,可以发回应和澄清过来,我公开发表以正视听。对方没有发回应和澄清过来。
5月27日,乐视委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发来律师函。
5月29日,我与程时盛再次交流,明确表示,对乐视并无主观偏见。并再次提出,如果乐视认为有必要澄清或回应,我愿意发出来以正视听。并说明,该文章不是针对乐视,是讨论市场舆论比较关注的一种现象。
同时向其展示了文章中乐视数据的引用文件:乐视体育股权投资项目融资计划书、法乐第融资计划书。
5月30日,程时盛回复,明确证明其已知晓我这一说明,并转达给法务部。
随后双方未再私下沟通。之后,收到朝阳区法院民事传票:通知2016年10月13日开庭。
引发诉讼的文章
[警惕A股赚钱新模式:PPT融资致富]这篇文章,正如法院判决所言:并非仅针对原告(乐视),也对其它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探讨;文章内容为对某种商业模式的探讨,并没有做对原告明星不利的负面评价;内容无明显恶意侮辱、诽谤原告之处,文章用语也未过于激烈。
文章中,我讨论了乐视影业的融资造富效应。
“乐视5月6日晚发公告,将成立于2011年底的乐视影业作价98亿定增。同时宣布计划定向增发募资50亿。
融资造富效应相当明显:张艺谋2013年5月以200万加盟乐视影业,3年翻了67倍;郭敬明2015年5月入股500万,仅1年翻了11倍。
2015年,乐视影业净利润为1.36亿。乐视影业承诺2016年至2018年的净利润不低于5.2亿元、7.3亿元以及10.4亿元。
而影业龙头华谊兄弟2013年-2015年的净利分别是6.67亿、8.97亿、9.81亿,5月6日收盘时市值380亿——这是要7年再造一个华谊的节奏。
这一届影视大佬王中军、王中磊兄弟真的不行,22年才做出一个华谊,被贾跃亭用不到1/3的时间就实现了。”
文章发布后,后续陆续发生了一些事:
从唐德影视收购范冰冰爱美神一事被发问询函,再到欢瑞世纪借壳星美联合向证监会提交的那份极其详尽的并购方案,再到暴风并购案被否,证监会几乎深度参与了每一起涉及影视的并购案当中。
外界直接观察到:证监会官员们已经注意到了愈演愈烈的娱乐行业资本化的热潮,而影视公司的资本运作将不再处于证监会监管的空白地带。
而在2016年11月8日晚上,乐视网发布公告:预计乐视影业资产重组当年无法完成,不排除交易价格存在下调的可能。
时间是文章最好的试金石。
感谢我的委托代理律所: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感谢崔志丹律师,感谢王勇律师,在诸多律所考虑到乐视是潜在大客户不愿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展示了自身的专业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