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编号:临2019-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新0102执保30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130-0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轮候冻结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被冻结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3、冻结数量:93,403,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4、冻结起始日:2019年1月30日;
5、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集团合计持有公司93,4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93,403,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已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向银河集团发函确认,银河集团暂未收到关于本次轮候冻结所涉诉讼的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文件,相关法律纠纷尚不明确,无法获悉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及相关详细内容。
上述银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