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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开出7张罚单。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下称“中汇支付”)以及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下称“瑞银信”)分别被罚20万元、25万元。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因中汇支付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此外,瑞银信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此机构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汇支付于2013年1月取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2016年1月,央行注销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互联网支付许可,同时停止其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汇支付不得在以上地区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
另据第五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信息公示,中汇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于2017年1月5日获得续展,银行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上海、天津、辽宁(不含大连)、江苏、山东(含青岛)、湖北、广东(不含深圳)、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
值得关注的是,与中汇支付一同被罚的瑞银信,已屡次“吃”央行罚单。此前的2016年3月,央行曾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的通报》,其中,瑞银信合肥、内蒙古、宁夏分公司等9家单位因虚假商户比例超65%,被央行点名。
2017年4月,瑞银信因存在违规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17年7月,瑞银信广西分公司又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此后的12月,瑞银信哈尔滨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处以2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截至2016年底,支付金融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为超过700万中小微商户提供服务。其支付牌照支持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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