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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权威部分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其中涉及关于京东金融的整治函件:京东金融的“白拿”产品涉嫌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涉嫌误导欺诈、涉嫌商品交易误导宣传等。
小编整理了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常见的可能涉嫌违规的地方,分享如下:
首先,我们还是简单说一下什么事京东白拿产品,这个产品概括如下,就是消费者(也是投资理财人、也是借款人)从京东平台买产品,然后信托借钱给消费者,消费者花钱去买京东金融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用利息收益去归还信托借款,本金返还给消费者。商业实质上看,消费者用利息去购买商品。
那么这里涉嫌违规的地方有哪些呢?
1)京东承担了金融产品销售的角色,根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加以相应处罚。此外,京东金融仅要求与白拿的消费者是平台注册用户,未对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也未揭示理财产品风险。
2)京东金融在理财产品发行中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只知道将来通过利息可以归还借款,但是自己购买理财产品投向是哪?是否有风险?有多大风险?可能自己并不清楚。另外,如果信托借款没有按期归还,消费者的征信记录可能会有不良记录。
除了这几点,小编补充一下市场上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涉嫌违规的地方(在此案例中可能不存在):
3)很多企业直接放款给个人。根据相关的规定,一般企业是不能够直接发放贷款的,只有银监会批准的,比如银行、信托、小贷公司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发放贷款。这一条看似简单,但是很多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发放贷款,这是完全违规的。为什么不能直接发放呢?(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个企业就能放贷,那么谁都可以开银行了,那金融秩序就无法监管,肯定会乱)
4)向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超过200人就涉嫌非法集资,但是事实上,很多平台或机构将标的债权,进行拆分,比如拆分成若干标,每个标募集人数不超过200人,这就规避风险了,但实质上还是超过200人了,这个怎么认定呢?
5)金额超募。比如某个债权明明是1000万,但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却一直在募集,结果可能募集了2000万,那多出来1000万就投资其他的地方了,这就属于严重违规了。
6)权益拆分。小编记得像类似信托产品、有限合伙LP份额等、私募基金等等,它是对投资人是有要求的,比如自然人要100万投资起,企业可能要求净资产1000万?类似吧,其实这样要求是让投资人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降低风险。但是很多平台或者交易所,将其再进行拆分,卖给了小散户,可能每个参与者金额只有几千元或几万元,这与监管的初衷是背离的,不能算是创新,而算是违规。
7)期限错配。市场上也有类似的产品,本来产品期限可能是2年期,但是有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将2年期的债权,拆分成了1+1年期,或者6个月6个月的续.这样其实风险很大,尽管可能会要求融资方提供回购或者流动性支持,但不排除未来外部条件的变化,导致资金流无法衔接上,那就会出问题了。
8)自然人购买的理财产品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说。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平台都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有限合伙是有相关要求的,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居然也没有相关要求,这块其实是一个盲区。
综上,这些问题只是互联网金融的冰山一角,很多创业公司明知有很多风险,但是还是铤而走险,很简单,过去了,赚了钱,后面市场条件变化了,那他已经有一定实力了,完全可以调整,但是对于从开始就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讲,就是很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