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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10月26日,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从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明日起,推行对冲还贷惠民措施,职工偿还贷款时,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只要通过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就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冲抵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使用账户余额冲抵还贷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明日起,管理中心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扣款方式是足额扣收,每个月的扣款额是以贷款职工每月的还款额为依据;即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对象仅限在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因各地中心数据未实现共享,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办完贷款即可申请对冲还贷业务
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了解到,公积金账户上的钱不能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它的最大功能是“冲还贷”,即用于提前还款时抵减房贷的还款额,市民在办完贷款后就可申请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南昌市目前对冲还贷业务仅限管理中心缴存且在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其配偶如果不属于“共同借款人”,则无法在同一账户里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问题6、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需要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
答:需要。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款的贷款职工需要先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然后才能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做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
问题7、职工婚前一个人贷款,婚后配偶也有公积金缴存,配偶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
答:暂不可以。目前对冲还贷业务仅限本中心缴存且在本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其配偶不属共同借款人。
问题8、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可以再签按月、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吗?
答:不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只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协议才能终止,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不能再签按月、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问题9、公积金账户处于限制或冻结状态的职工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签订协议之后发现缴存状态不正常怎么办?
答:公积金账户处于限制或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处于限制或冻结状态的会终止该委托人对冲还贷,其他正常状态委托人的对冲还贷不受影响。
问题10、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答:新增贷款职工可以在其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到受理网点签订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协议》。
签订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协议》的存量贷款职工建议待本月按月划拨资金到账后再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如还款日在按月划拨日之前的,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会导致本月的还款资金不再划拨,中心也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补划。签订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存量贷款职工建议待按年划拨资金到账后再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职工需在受理网点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之后再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前部分对冲还贷业务,但需注意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
办理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的职工无需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可直接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但需注意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