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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尹英洁 记者李煜)“法官,太谢谢您了,你们的办案效率就是高!”原告王某、何某、何某某庭后一起激动地跟主审法官王亚锋说。
10月29日上午在科技审判法庭,商洛市洛南法院景村法庭合并审理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限定被告李某在确定的时间内分别支付原告王某4000元、何某5720元、何某某3560元。
被告李某,2015年10月承包洛南县古城街某某大酒店装修工程,分别雇佣三原告做木工活,约定一人每天160元,按天结算费用。完工后,被告分别支付了三原告部分劳务费,拖欠剩余劳务费一直未给付。三原告多年来多次索要劳务费未果,后诉至景村法庭。为了使三原告能尽快拿到血汗钱,承办法官当即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庭审中,办案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遂即展开调解,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在不到40分钟的时间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结案。
近年来,景村法庭坚持需求导向,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既提高了审判质效,又体现了司法为民情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