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近日,钱云通过《经济参考报》了解到:北京的多家银行开始向近期办理过消费贷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客户发送通知,要求其补交“消费用途证明材料”,同时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坚绝杜绝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
银行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对已贷出的消费贷款进行再核实和查验。对于一般金额的客户,会通过贷款用途凭证查验、贷后回访等手段,监测其资金支付是否合规;对于金额较大的消费贷款,银行还可能约见或走访借款人、收集相应的资金使用凭证,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贷后抽查,如发现消费贷款资金不符合要求,被违规挪用、进入股市、楼市等情况,银行将立即联系借款人告知其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提前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银行已开始筛查,但为了应对严查,近期出现了一些不法机构帮客户开具证明材料,以通过审查的情况。借款人或中介机构对用途进行各种“包装”,放贷机构的识别难度很大。不过,未来随着监管深入,借款人的违规使用成本增加,违规使用的情况会减少。
不仅是北京,其他地区也已全面防堵消费贷进入楼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指出,2017年以来,广东省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贷前必须严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和合规性,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各商业银行要把握个人消费贷款投放节奏,加强风险管控。
北京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深圳方面,要求谨慎发放大额、长期的综合消费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和用途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