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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 新钢股份6月19日披露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5.8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6月20日开市起复牌。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停牌前收于5.27元,大幅低于定增底价。
预案显示,本次定增底价为不低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5.8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393,448,10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上限302,405,498股测算,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695,853,604股。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8,435,363股(其中3亿股为2015新钢可交换私募债质押标的),持股比例为75.96%;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控股股东股份下降至62.41%。
根据预案,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6亿元。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投资建设3×93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等。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年均减少外购用电成本约37618万元,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98%,投资回收期为6.17年(税后含建设期)。另外,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其中,实施煤气高效发电改造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提高公司自发电比例,从而减少外购电量,降低公司成本,减少污染;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