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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东北特钢重整计划,东北特钢破产重整终于靴子落地,备受市场关注。在辽宁省政府的推进下,自2016年10月经过十个月的斡旋,东北特钢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这是国企信用债违约后首例破产重组成功的标志性案例。
近日又传来好消息,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的生产经营再上新台阶,经营效益发生根本性改变,各项指标连续创年内新高。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钢公司10月创下了2011年搬迁投产以来的首次盈利;11月,该公司再次刷新盈利纪录,主营收入3.53亿元,净利润118万元,毛利润环比增加781万元,东北特钢集团10月、11月高达15.3万吨和16.3万吨的订单量也连续刷新年内最高订量纪录,比1至9月份月均产量增长50%。
“债券违约王”的诞生
东北特钢原本是北方最大的特钢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高科技领域所需高档特殊钢材料的主要研发、生产和供应基地,是目前中国特殊钢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之一。
2016年3月,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企业大规模举债扩张、产能未能充分释放、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因素影响,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
东北特钢违约的导火索是2016年3月东北特钢上任不足一年的时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杨华意外离世,死因至今扑朔迷离,官方一直未对外披露内情。
杨华离世的第五天开始,东北特钢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7次违约,直至当年9月26日,东北特钢共连续违约10次,涉及债市违约金额本金约71亿元,涉及上百家机构投资人,包括货币基金、券商、银行理财等,前述资管类投资人的背后也是大量个人投资者,被冠以“违约王”的称号。
这家地方国企的连续债务违约还触发了辽宁省政府的信用危机,持有东北特钢的债券投资者要求证监会、银监会及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的对外融资,东北特钢由此陷入更深的舆论漩涡之中,东北特钢的连续违约,正在强化外界“投资不过山海关”的印象。
破产重整一波三折
东北特钢债务危机爆发后,国务院、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对东北特钢重整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东北特钢破产重整相关工作,争取做个好的案例。
2016年10月10日,北特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虽然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庭外重组,但由于东北特钢属特大型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大、引进战略投资者困难,国资股东无力以巨额现金增资方式拯救公司,债券类金融机构债权人坚决要求无条件刚性兑付等原因,庭外重组未能成功。
此外,令投资人诟病的是,重组方案仓促,行政干预太强,地方政府没有实行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一些地方政府在企业重整中可能出现行为偏差。其中之一是滥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重整程序、损害债权人等当事人利益的乱作为行为。
受理东北特钢重整案后,大连中院第一时间启动了对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的全面调查和摸底,并且在认真调查研究、借鉴、参考其他法院同类案例的基础上,根据东北特钢重整案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者市场选择的结果,初步确立了对三家公司整体重整的审判思路,并通过管理人实事求是地回复了少数债权人关于整体重整将导致其受偿比率降低、损害其利益的质疑。
辽宁省政府也成立了由政府多个部门组成的东北特钢集团脱困(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东北特钢脱困相关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有效地避免了社会风险的发生和不良影响的扩散。
投资人引进工作是盘活整个东北特钢重整棋局的关键,为成功吸引投资人,省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到张家港拜访、邀请沙钢集团参与重整,展现省政府对东北特钢重整的决心与诚意,东北特钢曾多次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多次努力,终引入重组方最大民营钢企沙钢和辽宁当地国企本钢,两家企业共出资55亿元合计持有53%的股权。
大连市中级人民在短短的10个月时间里,圆满完成对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数百亿元资产和债务的重整程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令人称赞。
破局之路或成为范本
在短短10个月间,成功完成对东北特钢集团3家企业数百亿资产和债务的重整程序,显然是经过了复杂、艰辛的工作,东北特钢重整案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在重整程序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要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充分尊重各当事方的权利与意愿,通过平等协商,通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事项上的自主表决来决定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遵循法治的基本原则,即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公平、合理地调整当事人的权益。
第二,在重整程序中将法律实施的公平、公正建立在公开的基础之上,真正尊重债权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知情权、异议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充分尊重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和自由选择权。
第三,坚持各方利益共赢的重整原则,依照法定优先顺位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平地实现企业挽救目的。
第四,地方政府对企业重整积极、正确的支持。在东北特钢的重整中,辽宁省政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同时,不越位滥用行政权力干预重整程序,为地方政府如何支持企业重整,做出了良好的示范。
对今日的东北特钢而言,重整的法律程序已经成功,在沉舟侧畔已经扬帆启程,其实,国内的一些企业,内部潜力非常大,改革的愿望非常强烈,只是缺少具体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支持,希望管理层能够借鉴东北特钢的成功案例,使国内的部分企业也能完全恢复活力,再现辉煌。
作者:固收圈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