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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广东版“两票制”正式发文。1月2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及省食药监等8部门印发《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下文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执行“两票制”,过渡期为6个月。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两票制”推行后将对医药行业部分购销模式带来改变,但就药价影响仍有待观望。
看点1
广东版“两票制”过渡期半年
去年1月9日,国家医改办印发《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正式推广“两票制”,根据政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增值税专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普天药械网从《实施方案》中留意到,广东版“两票制”在原有基础上,对“开票数”作出部分细化解释。
《实施方案》显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视同药品生产企业。而针对“上市许可持有人”方面,对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其药品的生产企业代为销售药品;或仅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另委托1家药品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且委托生产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及受委托药品流通企业之间没有发生购销行为的,此受委托的企业视为药品生产企业。
另外,广东版“两票制”还显示,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而对于符合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城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实施方案》也指出,该方案于2017年12月2日实施,过渡期6个月,有效期为3年。过渡期内,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交易平台重新选择确认相关品种的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要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医疗机构原已签订未执行完毕的药品购销合同,过渡期内可继续执行至过渡期止,药品购销合同在过渡期后需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
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医药行业资深专家干荣富表示,两票制2018年全国都必须推行,广东留了半年的过渡期,不表示上半年不推进,而是意味着下半年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此举是顺势而为。
看点2
终端药价影响“待观望”
“医药商业或洗牌”、“医药行业购销模式改变”……这是医药行业对两票制出台后的普遍声音。据普天药械网不完全统计了解,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22个省、市及自治区已执行“两票制”(包括提出过渡期)。
干荣富表示,对于工业企业而言,“两票制”完全执行意味着大力压缩中间环节,以前“低价高开”的做法将无法持续,药品的出厂价将提升,医药工业企业账面上的产值会增加,同比会比较好看,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工业企业需要交的营业税会增加。
从相关监管部门层面而言,推行“两票制”主要目的,是替代此前药品流通环节中“多开票”,减少医药商业中“过票商”“二级代理”等加价环节,从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
而就广东版“两票制”中,其要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均实行“两票制”,而民营医疗机构则采取鼓励态度,那么在出台之后,医院方面销售的药品价格是否会有一定回落?
对此,广州市海珠区某三甲医院内部人士向普天药械网坦言,目前药品降价最主要还是体现在“取消药品加成”(即减少医院15%药品加价)方面,而对于广东版“两票制”推行,该人士指出,目前医院药品仍执行出台前的供销合同,“而是否因政策药品再度降价,要看过渡期执行两票制之后”。
另外,广州某民营医院市场部负责人则向普天药械网坦言,对于广东版“两票制”,目前公司整体持观望态度,但其个人更倾向于“欢迎”,他坦言目前医院的赢利点来看,药品销售带来的利润仅占医院30%左右,“手术或其他医疗服务才是大的赢利点”。
“其实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影响更大的是零差率和药占比两个政策,如果在‘以药养医’(环境)还没有改变之前,两票制实施后医疗机构受到的影响估计没外界想的那么大,因为医院还会进行二次议价。而从消费者层面来看,短期而言‘两票制’推行对药品价格或没有太大影响。”干荣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