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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关于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等项目的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
2.投资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只需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于2016年01月21日完成了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400MA1MEMXC3J),《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第五幢第一层;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1日;
营业期限:2016年01月21日至2031年01月20日;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不包括供电业务);太阳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光伏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孙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在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逐步开始向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的拓展。完善及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可能存在的风险:
经营风险:公司初涉太阳能电站领域,由于太阳能电站投入及运行项目投入较大,回收期相对较长,对选址、接入电网的门槛高,对电网容量的建设涉及到地区的发展战略,同时涉及财政补贴政策及执行,属于系统工程,不是完全能由经营本身的好坏来左右。因此可能存在经营方面的不确定性。
管理风险:公司初涉电力行业,将组建新的管理团队,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一定挑战。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