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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孙川川 萌友 杨军政/文图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自2017年1月16日以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迅速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交警通过电话、短信、信件、上门通知、媒体公告、传唤等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600万余人次,催告6.4万余人,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9202起,做出生效裁定4653起,强制执行796起,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208人。
因拒不履行交通违法100元处罚被纳入法院失信黑名单,错失投标工程数千万
“哎!都怨我,因没有履行交通违法处罚,一下子损失了数千万的工程,看来今后再也不能失信了。”3月27日,家住内蒙古赤峰市的张某无奈地摇着头说。此前,他因交通违法被周口太康县交警依法处罚罚款100元,但由于没有处理交通违法,而被该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导致其不能参加工程投标,白白丧失了一次赚钱的机会。
2016年7月3日11时18分,张某在太康县境内违法驾车被交警查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太康县公安交警部门多次通知催告但张某一直未按规定进行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
2017年2月,太康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并依法送达了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可是张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将其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对其适用信用惩戒。
今年3月18日,张某在当地进行工程投标时,被告知因其有法院失信记录不能参加投标,他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与太康县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向该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汇来罚款、滞纳金及执行费共计300元,太康县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除。
2017年,已有208人上了“黑名单”
其实,张某只是河南交警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中的一个案例。自2017年1月16日以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运用法治思维,探索创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迅速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交警通过电话、短信、信件、上门通知、媒体公告、传唤等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600万余人次,催告6.4万余人,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9202起,做出生效裁定4653起,强制执行796起,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208人。各地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量平均增加30%以上,原库存违法下降350万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
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专项行动开展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促成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法院积极依法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交通违法强制执行案件,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定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全省各省辖市公安机关也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通知、通告或者会议纪要,积极有序推进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
在交通违法强制执行新闻通气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杨宁珂介绍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全力支持和配合全省交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案件,人民法院将依法快立快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到执行部门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的当事人,将其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运用,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出行、投资、置业、高消费等领域进行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这些惩戒措施的运用,督促当事人自觉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树立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见成效,车主“扎堆”主动交罚款
通过广泛宣传提示,在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行动中,绝大部分驾驶员在收到通知或催告后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到全省各地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员排起长队。
3月9日上午,自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违法处理中心从早上到下午来处理违章的驾驶员络绎不绝。工作人员每天从上班开始就不停地为群众解答疑问、处理违法。市民尹先生就是接到交警部门催告电话后,在当天上午拿着相关证件匆匆赶到了该中心。“我的车借出去好几次,也不知道中间有了违章。交警部门给我打电话,到这一咨询才知道居然有七八个违章。处理完以后,又在交警队看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电视,这才知道违法不处理对自己各方面影响很大,以后开车出去时肯定要注意了!”
交通违法不处理,全省布控智能报警重点查缉
2017年2月15日,鹤壁市车主王某驾驶豫F52302小型轿车经过鹤壁王庄执法服务站时,因缉查布控系统自动报警,被执勤民警依法拦截。经查,该车有33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现场执勤民警于宏伟拦下该车后,对其讲解了不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利害关系,对拒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被执行人依法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职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等后果,王某这才认识到不处理交通违法的严重性,及时到交警队接受了交通违法处罚。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全省各地交警曝光的多次交通违法当事人,交警部门将其录入全省缉查布控系统重点查缉,同时这些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大多都存在车辆逾期未审验的情况,当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现场民警拦截查处时,一是对其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二是告知其机动车存在的多次交通违法情况和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的影响,教育督促其及时处理。”
【警示提示】多种渠道查询车辆违法,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依法、安全、文明行车。
河南交警提示,全省交警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建立交通违法不处理联合惩戒机制,一是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通过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转型行动的开展,警示提示广大驾驶员要依法、安全、文明行车,车辆有交通违法时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平安出行。二是要及时查询车辆违法。现在查询交通违法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ha.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建设银行自助处理终端、“河南交警”、“河南高速公安”官方微信中的“违法查询”栏目、“河南警民通”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可以实时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可以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ha.122.gov.cn/)、建设银行自助处理终端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以及交警队违法处理场所裁定后到指定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依法、安全、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