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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按照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公司拟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前期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合并或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
1)、从“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研发费用”项目,作为新增项目列报;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