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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3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2016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会董
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裁郝镇熙先生所作的《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15
年度内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目标。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代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做《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年报全文》之第三节、第四节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徐焱军先生、刘兴祥
先生、缪亚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李海容先生向董事会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79,104.6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4.93%;营业利润为 9,520.6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1.66%;利润总额为 13,141.8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81.89 万元,同比下降 52.57%;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2015 年
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787,823,57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 39,391,178.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报摘要〉的
议案》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报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
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制定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
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通过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快速地发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更加有
效的执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