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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如今越来越多,最核心原因是法院判决后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越来越多。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做出规定。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 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相关规定
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对应措施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众所周知,信用卡或贷款逾期就会形成不良征信记录,连续三次或者两年内累计六次就会影响今后贷款及办理信用卡,欠款全部还清后也要五年才能消除。与征信不良相比,显然失信人员被执行人受到的限制会更多,影响更广。
失信人员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公司法人,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名下汽车不允许在高速上行驶,在经过收费站的时候会被暂扣移交法院。除此之外,失信人员的虚拟账户法院可查封、冻结,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户中的资金。子女考大学很有可能不会被录取,同时孩子无法考公务员以及航空院校和军校。
失信人员之所以越来越多,有如下原因:
一、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存在,纳入失信名单,加大惩戒力度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一些案件判决后被执行人会选择隐匿、转移资产,搬家,换手机号等方式逃避,拒绝履行法律文书中的义务,使得判决难以执行,受害人得不到赔偿。一些人明明有履行能力依然拒绝履行,甚至于不怕坐上几年牢,让法律都显出几分无奈。
与更强硬的限制自由相比,纳入失信名单,从生活多个方面加以限制和约束,让失信人生活在无奈之下,自然会增强履行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些人自己当老赖不怕,但是会害怕影响子女一生前途,有能力还款时就会主动履行义务。
二、国民法律意识增强,在私下无法解决时会诉诸法律,各类经济纠纷诉讼增多。
民间借贷、贷款、信用卡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离婚纠纷等领域内都会涌现出很多老赖。
放在之前很多受害者会自认倒霉,任由失信者逍遥法外。随着时代发展,信息流通越来越方便,国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遇到问题时会求助法律。一旦法院宣判后失信人不履行,自然就可以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赖账不还的情况广泛存在,失信人员有着庞大的人员储备
随着房价一路上涨,国民生活成本和创业成本随之大幅提升。一些年轻人消费过于超前,追求品牌,追求高价,追求新奇,在存款有限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还要维持更高的消费水平,自然就会负债累累。对于一些创业者来说,借钱创业,贷款创业,结果失败后无力还款。
正是有着庞大的赖账不还群体,不管是主动不还还是确实无力偿还,一旦走上法律途径都有可能沦为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