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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
2014 年度,我们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及
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行使职权。现将报告期内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65 年 6 月出生,博士、律师、教授、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总法律顾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研究室副主
任。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溪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公司附属企业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雇佣
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及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董事会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
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本人被聘任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实际
应参加公司董事会为 2 次。
报告期内,出席现场会议 1 次、通讯会议 1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应出席的股东大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现场考察
2015 年 1 月,参加公司年度员工大会,考察龙岩生产基地,听取管理层对
2014 年度的工作总结。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座谈,及时获悉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工作计划。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较好的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动态。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职能部门能认真准备会议
资料,并及时传递,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全面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之规定,本着
、
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进行认真负责核实、监督、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所有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9,346.245 万元 (全部为对控股
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净资产总额的 2.97%,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承诺事项(公司 2012 年-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
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
议和监督。
对于上述承诺,公司正处于履行阶段,并将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2、股东承诺事项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书》。协议约定: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
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
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福建
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对于上述承诺,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承诺作出后履行情况良好,
未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该项承诺长期有效。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4 份。公司能按照法律、法
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披露内容涵盖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项。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
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 2012 年启
动内部控制建设。2012 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2013 年度实际运行,
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
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
册》,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实施细则》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 、 、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反舞弊管理制度》《投诉和举报
、 、 、
人保护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 、 。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内
《
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九)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人在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任职。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
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发挥应有的
作用。
四、总结和建议
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在公司经营、
管理、风控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管理相关意见和建议。
2015 年本人将独立、公正、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伟
2015 年 4 月 17 日
1957 年 8 月出生,硕士,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集美财经学
院讲师,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审计部经理。
现任厦门住宅建设集团风险控制总监、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龙净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洲兴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占净资产总额的 2.97%,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4 份。公司能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披露内容涵盖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项。
(八)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人在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报
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
司重大事项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管理相关意见和
建议。
2015 年本人将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独立董事:何少平
1959 年 11 月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系系主任。现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在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报
独立董事:郑甘澍
1962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
院副院长、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系主任,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福
建省体改委省企业策划中心处长,全国国际商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委员,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
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贸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14 年 11 月 17 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现场 5 会议,1 次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会议,3 次通讯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为 7 次。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现场会议 5 次、通讯会议 2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2 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014 年 1 月,参加公司年度员工大会,考察龙岩生产基地,听取管理层对
2013 年度的工作总结。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座谈,及时获悉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工作计划。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9,346.245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762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 元人民币(含税) 现金红利已于 2014 年 7
。
月 29 日发放完毕。
本人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
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职。报告期内,
认真履行职责,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重大事
项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总结和建议
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充分发挥在公司经营、
独立董事:黄建忠
1963 年 6 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公司组
织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曾在英国纽卡斯尔大学
(Newcastle)、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进修学习。历任厦门法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报
独立董事:沈维涛
1970 年 8 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税法
和国际经济法。2006 年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美国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3/2004)、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赖特
项目高级访问学者(2011/2012) 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财税法学研
。
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实施细则》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任职。报告期内,认真
履行职责,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
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朱炎生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