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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问询函中所列出的问题,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说明相关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股东持有你公司股份情况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答复:2016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11,846.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5.4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4%。2016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张亦斌先生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业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张亦斌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8,26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6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3%。
经公司认真核查,截至2016年10月27日,张亦斌先生具体质押股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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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质押股份市值以 2016年10 月27 日公司收盘价 16.93元/股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股票按市值计质押率为33.58%,不存在平仓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向张亦斌先生核实:质押公司股份后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张亦斌先生控股公司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调整债务结构,借款利率由高利率调整为低利率,有利于缩小资金规模。公司上述股票质押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2、请说明除上述质押股份外,相关股东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 经公司董事会向张亦斌先生核实,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张亦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
3、相关股东是否出具过股份补偿承诺等与其持有股份相关的承诺;如是,请说明相关抵押是否影响承诺履行。
答复: 经公司董事会向张亦斌先生核实,张亦斌先生未出具过股份补偿承诺等与其持有股份相关的承诺。
4、其它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答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