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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90后员工柯建斌违规炒股 交易24万获利4262元被没收-国信证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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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国信证券90后员工柯建斌违规炒股 交易24万获利4262元被没收-国信证券股票》主要内容是国信证券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消息 11月1日广东证监局对国信证券江门迎宾大道证券营业部柯建斌发布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柯建斌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迎宾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的从业人员,1992年11月出生,从业期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4月28日。,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国信证券90后员工柯建斌违规炒股 交易24万获利4262元被没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消息 11月1日广东证监局对国信证券江门迎宾大道证券营业部柯建斌发布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柯建斌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迎宾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的从业人员,1992年11月出生,从业期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4月28日。柯建斌在从业期间利用其本人名下账户买卖股票金额241,934元,账户盈利4,262.06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柯建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柯建斌违法所得4,262.06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广州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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