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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财经讯 12月11日下午,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长生生物)连发两则公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人员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相关公告,长生生物于当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中小板函[2018]第50号),告知书显示,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在同日收到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人员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中,证监会对长生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长生生物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良文、王祥明、徐泓、沈义、马东光、鞠长军、万里明、王群、赵志伟、杨鸣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长生生物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后续,深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则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如果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依规依序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为三十个交易日,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