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今日(4月12日),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犯罪,在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团伙曾上门对苏银霞逼债,并侮辱、殴打和拘禁,导致“于欢案”发生。
该案于今天上午9时开庭,中午12时许法官宣布休庭,并于下午1点半继续开庭审理。参与案件庭审的代理人称,接到法院通知,案件有可能审理两天。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通报,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根据起诉书显示,吴学占团伙共15人被控9个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至少4名受害人向吴学占团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此次开庭对该赔偿请求一并审理。苏银霞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介绍,苏银霞与于欢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两人均要求,该团伙对当年所作所为进行赔礼道歉,于欢还提出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要求。
起诉书显示,吴学占团伙犯罪与于欢、苏银霞有关的罪名有3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今天上午,于欢的姑姑于秀荣进入法庭参加庭审,其代表于欢母子向该团伙提出民事赔偿。于欢的姑父、当年于欢案发生时报警的刘先生未获准参与旁听,只能在法庭外等候。其表示,于欢目前正在服刑,其母亲苏银霞现被羁押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