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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的兴业之道,是个人的立足之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道德支撑。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体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的心声。为建设现代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涵养和培育诚信精神,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监督作用,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民族时报》联合其他媒体成立云南诚信消费创建活动组委会,自7月起,将陆续深入到云南省市州县开展诚信消费倡导主题活动。
红河州背靠滇中城市经济圈,面向越南等东盟国家,有较好的地理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基础条件,且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是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门户,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地区。近年来,红河州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云南省16个州市和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均居前列,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更好地促进红河商业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云南诚信消费创建活动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红河州四市九县,通过市场调查、走访和行业推荐,针对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包括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领域、旅游、食品药品、信息消费、交通、金融、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及运动健身等行业率先开展诚信消费倡导活动,引导相关经营者和行业从业者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对符合标准的单位通过筛选和接受社会广泛意见,综合优选出诚信消费倡导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消费倡导单位,经审核后在《民族时报》、云南民族网和民族时报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展示,并颁发奖牌;同时接受大众监督。通过开展诚信消费倡导活动,将广泛宣传红河州商业信誉良好,敢于在媒体和公众下承诺放心消费的商家。对后期出现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经核实后,取缔单位资格,收回奖牌,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诚信消费倡导主题活动的举办,将为促进红河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环境做贡献。
新闻链接参与本次倡导活动的商家,要切实做到以下承诺:一、诚实守法经营,做到无合法来源的商品不进、无合法资质证明的商品不进,淘汰劣质过期商品不进、标识不全或虚假标注的商品不进,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二、认真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对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强制退出市场,对已售出的商品及时召回采取措施。三、完善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登记制度,索证索标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履行商品三包规定中生产者、经营者的义务,尊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建立消费提示制度,通过及时、全面整合各方面商品质量信息,不断拓展信息渠道,随时掌握市场商品质量动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六、规范促销行为,在店堂内外张贴的产品宣传及说明,促销活动中使用语言规范真实,不作任何虚假宣传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内容。七、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货签对位,坚持杜绝对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虚假有奖销售行为,还本销售行为。八、积极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打造放心消费企业、乡镇为目标,以营造一流的放心消费软环境为目的,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高姿态整改存在的问题,高质量搭建处理消费纠纷平台。 云南诚信消费创建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