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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1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张德伟、赵丽、朱卫平、江金锁、林伟丰、黎清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年度审计报告,并依据 A、B股公司股利分配孰低原则,本年度以 2,950,885,836 元为当年净利润分配基数,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1,588,778,75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4,539,664,589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5,088,584元、按 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737,721,45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 3,506,854,546 元。
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 5,250,283,986 股,A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2.3元(含税);B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2.3元(含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