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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已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7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
1、存款金额:4,000万元
2、预计存款期限: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26日
3、年利率:4.3%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
1、存款金额:2,300万元
(三)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产品编号:SDGA180498
3、投资及收益币: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规模:1,800万元
6、产品销售地区:全国
7、投资期限:40天
8、产品成立日:2018年10月17日
9、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26日
10、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已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资金本金以及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不保证其余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产品到期或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银行承诺本金保证,超出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存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违约赎回风险:银行保证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其购买的产品,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本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7. 再投资风险: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该产品的实际存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公告前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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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协议书》(1);
2、《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协议书》(2);
3、《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