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财经要闻 > 青岛市民遭遇飞单损失百万 客户经理铤而走险-飞单

青岛市民遭遇飞单损失百万 客户经理铤而走险-飞单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青岛市民遭遇飞单损失百万 客户经理铤而走险

每年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都会将如何防骗作为对市民的传授重点。

日前,青岛银监局发布公告提醒市民,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对近期银行业内频发的“飞单”事件市民要保持高度警惕。而就在前些天,就有岛城市民因为误买了“飞单”理财产品,百万元投资打了水漂。

百万投资打水漂,银监局发提醒公告

2013年8月,张女士和赵女士将100万元投入到某民间理财机构中购买了一款年化收益率高达11%的“理财产品”,当初约定一年后就能收回本金。一年后,当她们兴冲冲地来到理财机构想要拿本取息时,却傻了眼。原来,当初给她俩办理业务的理财经理私自将钱投入到了第三方理财机构中,如今第三方出现了资金兑付问题,张女士和赵女士的血汗钱一时不知道该找谁讨还了。

而这并非是个例。去年7、8月,十几位投资者因为购买了“飞单”理财产品,到期后未能如约拿到本金和利息,一同去北京的理财机构总部讨要说法,后经过协商,由理财机构先行垫付了赔偿款。

“这种事还真不少,我这边隔几天都会收到一条请求帮忙代销理财产品的短信。”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部主管说,所谓“飞单”,是指银行或者理财机构的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银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飞单’涉嫌非法集资,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因银行个别员工‘飞单’行为造成消费者资金损失的事件。”青岛银监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此,青岛银监局还在近日专门发布了警示公告,提醒市民对近期高发的“飞单”侵财违法违规事件保持高度警惕。

据了解,现在市内有少数银行员工在正常的营业时间内,借助银行场所对客户推销第三方理财产品,让客户误以为这是银行自主发售、安全性保障较高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资质差、对接项目风险高,承诺的超常规收益率,对消费者诱惑巨大。”银行业内人士说,虽然“飞单”危害性极大,但是行为隐秘性却很强。“飞单”行为往往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直到出现本金亏损、引发消费者维权时才暴露,事前预防和监控难度很大。“很多时候,本金亏损后,当事人跑路了,然后所有的账都一股脑算在了银行身上。”

“飞单”为何屡禁不止,高额提成让人铤而走险

不少银行的理财经理,特别是一些负责私人银行、高端客户的理财经理都表示自己曾经受到过第三方机构的“骚扰”。

“很多时候金钱诱惑力很大,也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五大行的客户经理,每月的固定薪酬能拿到7000元左右,其余的奖金,会在年底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来发放,多的时候能发十几万元,少的时候也有几万元进账。一位银行理财经理,就算是手里有几千万、上亿元的客户资金量,也可能会完不成考核任务,其下场就是年底奖金减少。

但是做“飞单”生意就不一样了,按次提成,每做成一笔业务,第三方机构给银行理财经理业务金额1%-2%不等的“劳务费”,在收入方面,做“飞单”要比卖正规理财赚钱多。

此外,理财产品的很多信息也并不透明。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日益受到投资者青睐,尽管监管部门多次整顿,但理财产品市场仍然并不透明,这也给“飞单”的产生带来了土壤。很多投资者告诉记者,他们对银行理财产品根本不了解,每次都是由银行理财经理向他们直接推荐,而投资者唯一可以比较的只有收益率,也只能据此来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

多位青岛本地的投资人介绍,公募基金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相关信息情况,现在市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几乎都是由客户经理直接推荐,尤其是长期、多次购买的客户,更是频繁接到客户经理的推荐短信、理财信息等。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了解和判断,只能单向由客户经理来告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飞单”发生的机率。

投资时擦亮眼睛,5招防范“飞单”陷阱

但是,防范“飞单”也不是一件难事,在这里,青岛银监局就提供了5招小技巧,来阻止投资者掉进“飞单”的陷阱当中。

在青岛银监局看来,投资者在投资时首先应注意查证购买的产品是否是银行正规产品。一般情况下,银行销售的产品分为两类,银行自主发行的产品和银行利用本行渠道销售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消费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到产品信息,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因此,凡是无法通过中国理财网、公示代销清单查询到的产品,均非银行正规产品,应予高度警惕。

其次,投资者应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认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

第三,投资者应强化自己的理性投资意识。“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消费者要理性投资,强化风险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要充分意识到购买某些社会上以高回报为名目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着巨大风险。对高额回报要有独立清醒的判断,已暴露风险的“飞单”产品,承诺收益率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的2-3倍。

第四,购买理财产品时,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了解产品是否保本,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收益、期限等。不同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风险各不相同,消费者要按自己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对产品进行分析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最后,投资者还要看清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条款。虽然这类理财产品在银行售卖,但实质是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为了迷惑投资者,这类理财产品合同上可能印有银行的标志,但合同与银行无关。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