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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拒退装修保证金 四川网民投诉获回应-退保证金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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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杨高宇)“我于2016年6月装修新房,物业让交2000元的装修押金。2016年8月装修完工,去找物业退款他们说还要等2个月,2016年10月份去找,物业说还要等2个月,于是我等到2017年1月,结果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诿。”近日,一名四川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仁寿县中铁仁禾小区物业公司未按期退还装修保证金。

对此,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回复称,网民反映问题属实,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退还了该网民的装修保证金。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眉山市仁寿县一居民,我于2016年6月装修新房,物业当时叫我们交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说装修完工验收合格给予退还,我于2016年8月装修完工并开具验收合格验收单。当时去找物业退款他们说还要等2个月才能退。过了2个月也就是2016年10月份去找物业,物业说还要等2个月,于是我等到2017年1月22日去找物业,结果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我们押金要不回来,马上又要过春节了,年后孩子上学还要花钱。小民实在没办法去拿回这笔押金。恳请书记给小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查,您反映中铁仁禾小区物业公司未退还装修保证金的问题属实。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退还了您的装修保证金。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好,我是安岳是永清镇人,想请问下。永清镇到安岳县城的路都烂成那样了,还是没人管。我也看过其他网友给政府的留言,政府回复的都一样,连字数都差不多,是因为安岳毗河供水工程要借道,路烂了有人维修,快修了,想请领导自己去看看这像是维修过的路吗?这都好几年了,路没从修,烂却更烂。本来以前开工一条贾石路通往县城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停工不修了。现在这是镇上唯一通往县城的道路,希望政府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不是解释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能有条好路出门吗”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岳林路,路线起点位于永顺镇入场口(永清镇方向)与国道319线平交;路线向东延伸,经安家沟、高石梯至永清镇;然后路线沿向东南布设,经罐子河、云光村后到达高升乡;之后路线继续沿东南布设经彭家湾、大河堰、林家沟再经垮大桥达终点林凤镇李家湾与既有龙中路平交,路线全长25.21公里。该道路2014年纳入修建计划,因实施关刀桥水库建设工程,大量工程车需借用该道路进行材料运输,造成工程延期实施。目前,关刀桥水库建设已近尾声,不再大规模借道,工程建设时机成熟,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2016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已出具预算控制价的评审报告并已完成编制项目预算清单。该项目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今年入场施工,在工程建设未启动前,我局根据道路状况下达维修计划,由县养路段对该道路实行保通保畅。再次感谢您对安岳交通事业的支持、理解和关心,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网民留言】

作为贫困村,国家为扶贫送拔发的款项真的被用在了扶贫上面了吗?小班路就那样也合格验收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安岳李家镇燕窝村村干部不作为”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李家镇燕窝村于2012年被确定为省定贫困村,2014年6月提前启动产业扶贫项目,2015年正式启动实施整村扶贫。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万。主要实施的扶贫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报上级业务部门确定后实施,共分为两大部分: 一、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蓄水池13口(3、4、5、8、9、11社),安排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维修山坪塘8处(1、3、4、5、6、7、9、11社)安排县级财政配套资金9万元;新建石河堰1处(6社),安排县级配套资金8万元;新建8、9社社道1000米,安排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新建1至11社小板路6000米,安排县级配套资金30.4万元。 二、产业发展 对全村贫困户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鼓励发展稻田养鱼、小家禽养殖等,安排省级扶贫资金16.2万元;在全村11个社发展水产养殖、晚白桃、红花种植300亩,安排省级扶贫资金23.8万元。 关于小板路的验收是否合格的问题。经查,燕窝村村委会成立了工程实施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施工安全小组等,全程监督了项目工程的实施。含小板路在内的各个项目经自验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了验收申请,并于2016年通过了县级验收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们金堂县准口镇搞新农村建设,现在老房子已经被拆。我听说政府会给每人每月460元的移居补贴款,但是我们只拿到每人每月100元的过度费,我想咨询的是:一、到底有没有这个移居补贴。二、过度费是不是每人每月100元。三、修的新房子每人只有30平米且每平米我们要付1100元的房款,超出30平米的价是2200每平米,请问这是政府的真实政策还是基层干部给我们的“政策”。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您所反映的龚家村新农村建设相关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2011年2月淮口镇启动了全域土地整治工作,目标是“整镇进城、全域整治”,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有8个村,分别是小柏村、天台村、龚家村、长江村、光荣村、舒家湾村、云顶村、帽顶村,根据群众自愿报名申请原则,申请参与户数3396户、9443人,申请人按1万元/户缴纳建房诚意保证金。其中:您所在的龚家村自愿申请参与土地整理共627户、1799人,申请场镇集中居住区577户、1647人,申请村上聚居点50户、152人,申请报名户仍按1万元/户缴纳建房保证金。收到来信后,我们赓即去电与您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了解,淮口镇2011年2月启动龚家等八个村的土地整理工作,于2012年将8个村的立项资料上报市、县国土部门。2015年3月舒家湾村、帽顶村、天台村取得立项批复,2016年11月龚家村、长江村取得立项批复,剩余3个村立项资料正在审批中。2016年,龚家村被列为全市第三轮第二批相对贫困村。该村新农村建设拟通过土地整理平台,通过以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产生的土地指标)换资金办法,采取统规自建委托代建方式进行建设,选址位于龚家村5组、19组和淮口场镇(五星村8组)。目前两河口(19组)聚居点房屋主体工程已施工至二楼;小川西坝(5组)聚居点正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场镇集中居住区已完成点位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房屋地勘等工作,正在进行场平施工设计和房屋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4月初启动建设。 为消除仍居住在土坯房(含危旧房)内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威胁,根据龚家村的实际情况,引导参与土地整理的农户本着自愿避让搬迁的原则,拆除土坯房(含危旧房),龚家村参照《金堂县地质灾害地带自愿搬迁的租房补助政策》,召开村议事会和村组干部会,开会议定了租房补助标准和享受租房补助人员,补助对象为2016年7月20日24时前居住在土坯房(含危旧房)内的龚家村户籍人口,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租房补助。2016年8月启动土坯房拆除工作,截止2017年1月20日,共拆除260余户参与土地整理农户的土坯房,拆除面积约5万㎡,发放临时过渡费90余万元。 2011年2月,淮口镇启动全域土地综治工作,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村级自治组织自主决策的原则,根据成都市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参与土地整理建房户业主代表大会开会议定了人均享受面积和建房价格,会议议定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户人均可享受30㎡住房安置,人均30㎡以内(30㎡)的其建房价格按1100元/㎡计算,超出人均30㎡超出部分(30㎡内)按成本价1400元/㎡计算,再超部分按2200元/㎡计算。下一步,淮口镇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国土部门的沟通,力争在2017年4月启动龚家村场镇集中居住区和小川西坝(5组)聚居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尤其是群众最为关心的聚居点(集中居住区)建设有关情况,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的新街和观音阁街这两条街道的居民房屋多久改造或者拆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西航港街道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据查,西航港新街、观音阁街目前均暂无改造计划。现白家场镇区域内,西航港街道拟启动珠江路延伸段拆迁,涉及白家正街成白路以东及高碑桥(双中路)至成雅高速段,预计今年内实施。一旦新街、观音阁街居民房屋纳入白家旧场镇改造实施计划后,西航港街道将按相关程序予以公告及实施。改造工作启动时,西航港街道会提前公告,明确告知拆迁时间、拆迁范围、适用政策等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眉山市仁寿县清水区里仁乡白蜡4组村民,我的爸爸妈妈已离婚几年,离婚后我妈妈就把户口单独迁出来了,我和我儿子女儿的跟到我爸的户口。我现在要求把我们的迁到我妈妈户口名下,当地政府派出所都找了几年都不办,我希望书记能帮帮我们受苦的老百姓!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经查,里仁乡白腊村已被纳入黑龙滩风景区及周边区域的控规控建控人范围。为切实规范该区域规划、建设和发展秩序,办理户籍迁移需携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入户迁入申请书,到村办公室填写《仁寿县公安局规划区户口迁移审批表》,经乡、村审核后统一移交清水派出所,再由派出所报送县政府,待审批后进行办理。经审核,您已成年且已结婚生育子女,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不能投靠父母。因此,您要求将户口迁往您母亲的申请未予以批准。2017年1月18日,仁寿县里仁乡工作人员与您电话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请向仁寿县公安局(028-36288636)或仁寿县公安局清水派出所(028-36461272)咨询。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四川省遂宁市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弗莱明戈楼盘交房4年多到现在房产证也办不下来,无数次层层反映敷衍了事,他们像老赖一样找各种理由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能拖一年算一年,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望领导能为我们做做主,帮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大难题,也希望留言能真真起到作用,而不是走走形势和过场,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咨询问题我中心立即派河东分中心进行处理。经与弗莱明戈房产公司办公室核实相关情况,弗莱明戈房产公司目前因经济原因暂时不能为业主办证,公司正在组织资金完善相关手续,预计2017年5至6月份可为业主办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责编:杨高宇、韩月)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在百忙之中,打扰你一下,我是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下店子村1组村民,我代表我们村向书记谏言我不知道,下店子这个国家说的贫困村有没有在国家的危房改造项目中,这个政策,但是在我们蓬溪别的贫困乡镇都有危房改造的,这个正策在实施,唯独我们下店子没有这个政策,难道下店子村没有危房,还是比较特殊,还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按照政策实施,我们去问村领导,他说没有这个项目,明明国家哪里有政策,为什么下来了就没有了。是不是当地官员的不作为和贪污,希望政府给我们个答复,最后谢谢,王书记一定要给我们解决。

网民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扶贫”的问题,经我县赤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上级政策,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部分非建档立卡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以上对象需要先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村大会评议通过,后经上级核实确属危房并批准后,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赤城镇下店子村于2014年被评为省级贫困村,计划在2018年脱贫。目前,我县扶贫方面的政策只针对当年脱贫的对象,所以下店子村享受扶贫政策要到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才能实施,当前下店子村没有任何扶贫方面的政策,其他诉求和反映的情况就无从谈起。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17.1.14

射洪县太和镇南城江景2栋2单元楼顶(天台)出现违章建筑,请查处。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据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南城江景2栋2单元楼顶业主于2015年3月开始违章搭建彩钢棚,被制止后于2015年7月利用夜间完成违章搭建,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于2015年3月接到南城江景2栋2单元楼顶违章搭建的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勒令立即停工,暂扣作业工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2015年7月,该业主利用夜间将违章搭建完成,我局分别于2015年7月30发出《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5年8月10发出《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业主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2017年1月5日接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办事处、社区人员和小区物管,现场向业主发出《射洪县城市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如拒不拆除,将依法立案查处。针对此处违章搭建,我局执法人员将对其进行持续监管,及时督促业主尽快拆除彩钢棚,在规定期限内如业主拒不拆除,将依法实施立案查处。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9日

我是来自遂宁安居区HOCO现代城的业主,开发商让我们接房入住,水电气三通,至今一直未通。该小区入住100余户业主,多次求助安居区人民政府无果,请求王书记为人民做主!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求为民做主”一事,遂宁市安居区住建局、区经信局 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民盟职中居民楼现还未经验收,但已有150多户居民入住。民盟职中开发商拖欠水、电、气公司工程款等费用,目前居民还在使用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造成居民生活极大的不便。民盟职中居民水电气问题,主要是由于开发企业未按合同履行。经区住建局、区经信局联系相关企业公司,现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用电方面:施工变压器违规接到居民楼,存在安全隐患,安居供电分公司已对民盟职中400KV变压器采取停电措施。目前,开发商还拖欠电力公司电费,电力公司已向开发商发出停电通知。 2、用水方面:用水已接通,但因开发商欠鑫宇自来水公司工程款和水费,鑫宇自来水公司正计划停止供水。经区上领导和我局领导多次和公司协调,目前暂时供应临时用水。 3、用气方面:现尚未接通,民盟职中的用气管道未开通,目前开发商欠有工程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维护安居社会稳定和秩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住建局、区经信局 2016年12月29日

王书记您好!我是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禅林寺村,我妈脚拌断了现在留下后遗症,胃有问题,心脏有问题,我也是慢性病,家中瓦房也是危房,为什么我们评不到贫困户,别人有车有房还是贫困户,天理何在。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精准扶贫”一事,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您于2014年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时与父母、兄嫂、侄子同户,您哥吕佑刚、嫂子廖运霞在白马镇医院工作,购有轿车,按贫困户识别政策,不符合贫困户条件。2015年,您家人分户(其中,吕佑刚、廖运霞、吕明锐一户,其他人员一户)。如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困难,可按政策向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领导您好:我是双流区华府大道保利叶语业主,主要投诉非机动车辆,收费天价。首次办理,需要交纳三个月,就是150元。每月高达50元,一年下来就是600。已拍照,见图明细。成都一环路收费也没那么高吧?小区是现在所谓“五环边”每月电瓶车就是50.办理写的业主自愿停车,那么不自愿总可以让我们骑回自己家吧,但是物业不让进。这叫什么自愿?收费标准上,停车费是只有9元,但是监控10元,车场改造11,每个月都要改造?老百姓心里的苦也只有找领导帮忙。很多领居也去双流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但是并没得解决。麻烦领导看清楚,我反馈的是【非机动车辆】 上次投诉12月29日,也传过图,领导回复的是机动车辆的停车相关!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区房管局、区发改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保利叶语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小区没有露天停车点,非机动车的停放规划有指定的地下停车点(产权属开发商)。收费标准为:电动车包月停车不充电合计30元/月(其中包含9元停车费、10元监控费、11元车场改造费);充电合计50元/月(其中包含9元停车费、10元监控费、11元车场改造费、20元充电费),相关收费情况已进行了公示。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不在目录以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据该停车点的负责人介绍,因您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车”的情形,属于超标车辆,实际收取您的非机动车停车费为50元/月(其中包含20元充电费)。 二、关于“停车费包含监控费、停车场改造费用”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据了解,小区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主要用于支付人工工资、监控维护、停车场维护改造等,但监控、停车场并非每月都需要改造,而是根据需要实施改造。因保利?叶语小区为新交付小区,小区监控、停车场暂不需要进行改造。区房管局已要求小区物业严格管理,依规收费,并认真做好收费公示。 三、关于“禁止非机动车停在业主家中”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维护小区内部秩序和业主人身安全,小区通行管理实行“人车分流”,小区物业为非机动车设有专用通道。同时,为保证小区电梯运行安全,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小区物业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禁止非机动车搭乘电梯停入业主家中。感谢您的留言。

我是巴中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制职工,单位部分参公编制人员年末发13月的工资(2000元左右),但是我们纯事业编制的职工就没有,同工不同酬,让人不解。急盼回复。 2016年12月30日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另行发放。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8日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来龙乡十村二组村民,关于贫困户异地搬迁,自建房屋人均不超25平方,我家是贫困户异地搬迁自建房屋,开会宣布人均补助2.5万,会上说动工一部分摄像检查后就付一部分资金,直到房屋建好也来检查摄像了,还是没收到任何一笔补助款,家里所买材料钱都到处借的欠的,问村干部和书记都说会补助的,多次问相关部门都没给出答复!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你户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也为异地扶贫搬迁对象,你户属于易地搬迁人口共计3人。根据恩委办〔2016〕6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精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以户为单位向区里申报,由财政按照开工、主体完工、搬迁入住、宅基地复垦四个阶段,分别拨付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坚持物理隔离、封闭运行,实行转账核算、专款专用。 结合我区易地办工作安排实际情况,我镇第二次资金申请按照第一批补助7500元/人,第二批补助5000元/人进行申报。你户系申报第一批,易地搬迁人口3人,申请金额为2.25万元。根据区易地办要求,我镇于2016年12月8日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申报拨付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29日资金拨付至我镇会计核算中心,我镇已于2017年1月25日拨付至你银行卡账户。如你需进一步咨询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可致电柳林镇脱贫办:17738495589。感谢你的留言! 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我所在新津县普兴镇,在发展,政府鼓励创业,我们做点小生意,上午不准摆摊,下午又要管,做点小本生意,房租实在承担不起,政府到是修了临时市场,可市场位置太偏,上午几乎没有生意,过年了,街上还是没有年味,我们北方街上卖对联的,年货的满大街都是!

网友:您好!获知您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立即要求普兴镇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普兴镇一直鼓励群众创业,为群众搭建了多个创业就业平台,落实了多起大学生创业补贴,在全镇营造出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普兴镇正处于天府新区西区产业园建设关键时期,您反映的骑龙社区正从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村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群众对于自我管理与城市管理的认识与理解还需镇政府、村(社区)的逐步引导,营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城市良好秩序,也是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经与您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书记您好,我是来自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沙溪村普通村民,我们现在的自来水为未经任何处理的沱江水,请领导为我们处理。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饮用水安全问题”现由沿滩区瓦市镇政府答复如下:通过向上争取,2016年瓦市镇刘山村(贫困村)自来水管网入户工程于正月十五开工,这项工程要途径沙溪村,到时沙溪村的饮用水问题会一并解决。感谢您的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自贡、富顺县、骑龙镇、金盘村一组的村民,我们这属于小丘陵地区,没有工业,全是靠农耕,由于现在打工潮,村里百分之九十都是老人、小孩。前阵,我们一些年轻人谈到回乡创业,可是谈到一种严重的问题是,我们那里就连电力都没有,家里开灯都要在夜里人们睡觉了才能亮,抽个水,打筐米都是半夜才能用电,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我们无数次的向当地的领导反映、和电力公司诉说都没有结果,马上要过年了,人们的电量增大,可能我们又要用腊烛过春节了!王书记如果你能看到我这段留言!请帮帮我们!我们这些远方的游子,回家同年迈的父母,好好的过个年!谢谢你。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农民无法用电”的问题,现由国网四川富顺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低电压情况属实。骑龙镇金盘村同原老英村合并,共19个组,金盘村曾于2002年进行了第一次农网改造,原老英村极少部分也进行了改造。您所反映的骑龙金盘村1组由金盘2组(罗盘田)台区供电,该台区容量为30kVA,用电户159户,户均容量0.19kVA,供电线路为LGJ-35和LGJ-25线路,最大供电半径约1.5公里,未端电压用电高锋测量为152V(夏天)。因前期网改只进行了线路改造,未新增配变布点,现供电面积大、供电半径远,确实存在低电压问题。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在2014年将金盘村列入农网升级改造计划上报,但上级暂未下达改造计划。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十三五”电网建设规划,全面覆盖了存在电压质量问题的区域,并且再次将骑龙镇金盘村纳入2018-2019年农网整村改造项目计划上报。计划工程量: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8kM、新增配变布点7台(700kVA)、改造和新建低压线路线路26kM。下一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汇报服务区域供电质量状况,积极争取早日实施农网改造,待项目计划下达和改造资金到位,公司将尽快组织实施,届时方能彻底解决该村组电压质量问题。在实施改造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供电服务和安全节约用电宣传,尽最大努力保障供电;二是加强巡视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继续加强沟通和宣传解释,争取居民用户的理解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希望您及广大用电客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加强监督,促进我们不断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如您有其它业务咨询和用电需求,欢迎致电公司服务热线(电话7195598)联系和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是绵阳市三台县龙树镇金宝村村民,村支部在2004年因上缴镇的款时,向我私人借款3000元整,本人当时并无余款。为了把本村建设好,我马上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000元解决村的疾苦。我作为一个村民为了村委会的建设,帮忙借贷。但经我多年反复催收,并恳求村镇领导协助解决,至今未果。跪求王书记为草民作主、敦促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春节前给解决,让我不安的心过个祥和的春节!跪谢!

网友:您好!收到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经查,反映情况属实。2003年,龙树镇金宝村因缴纳武引水费资金出现缺口,时任金宝村书记霍朝刚从您处借款3000元缴纳武引水费,而您是从妻子罗晓红父母处借款3000元交给霍朝刚。2005年因父母催要,您从信用社贷款3000元还给父母,当时协议该笔贷款及利息由金宝村村委会承担。经过几次村委换届后,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总额1万余元。而在2003年-2006年,您妻子罗晓红担任金宝村财务,在财务交接时有4000余元账务不清。经村委会调解,因当事人外出打工,无法到场核对账务等原因,致该笔账目无法理清。经金宝村村民理财小组开会商讨决定,待您妻子将相关账目理清后,再偿还您的欠款。目前,龙树镇政府已与您当面进行沟通,并协调信用社,请求信用社暂停计算此笔欠款利息,核减利息金额,同时,责成金宝村两委尽快与相关当事人见面,理清账目,待账目理清后由金宝村村民理财小组讨论还款方案,安排还款事宜。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16-5742912。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广元市朝天区c级危旧房改造加固专项资金。现在已进入年关季节。农户早已改造加固完毕。而资金却分文没到贫困户手中。这是为什么?既然帮扶的贫困户,他们肯定资金短缺。在改造和加固中当然负责累累,在党的关怀和帮助下他们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当然非常感恩!但当地乡政府迟迟不愿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贫困农户拉材料和工费欠下的巨额债务让他们难以过一个安定的春节。我希望向您反应这个情况后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予以答复和调查了解!谢谢!此致!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您户共4人,因妻子多病和两个孩子上学致贫,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你户居住房屋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10月,经过您户申报、村初审、镇复核,认定您户居住房屋需进行C级维修加固。2016年12月,大滩镇政府组织村建所和驻村干部对本年度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集中进行了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村建所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大滩农村信用社完成了危旧房改造资金打卡直发。您的危旧房改造资金15000元已全额到账(账号:88080110253916332)。感谢您的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广元一个农民工,2001年我用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买了一套小产权房。16年来房东一直拒绝给我办理产权手续,我去房管局也问过,一直问不到信,都说小产权房无保障。从08年以后这个小区全是违规建筑。不知地方上的城建怎么监管的?我们花了一切积蓄买房,是否有保障?希望领导指一条明路,我该去哪个部门落实?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2001年6月18日,您与刘金华夫妇(拆迁安置户)签订了《集资建房合同》,合同约定:“刘金华夫妇(甲方)与您(乙方)集资在原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居委会育才路自建点二区(现文化路250号)占地80平方米建设三楼一底房屋一处,房屋建成后,三楼8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集资人民币叁万捌仟元(38000.00元),在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先付给甲方人民币叁万叁仟元(33000.00元),余款伍仟元(5000.00元)在甲方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办理在乙方名下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乙方再支付给甲方”。同日,甲乙双方在广元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01〕广市证字第1266号)。2007年6月,刘金华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广国用〔2007〕2017号),证载占地面积:80.0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城镇单一住宅。该房建成后,您入住了该房屋三楼,但至今刘金华未给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您也未给刘金华支付伍仟元(5000.00元)余款。 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该宗地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广国用〔2007〕2017号),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因此该房不属于小产权房。如需办理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规定,该宗地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办理转让登记。因此,您与刘金华应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感谢您的留言!

省长大人,双流九江马家寺蜀镇半岛小区是个好几万户的新建社区,已经有很高入住率。在市规划局网站看到附近有小学和中学的地块规划,但是迟迟不见动工,请问双流教育局有什么计划。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区教育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现有公办学校4所:九江初级中学、九江小学、九江小学龙池校区和九江小学千子门校区。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十三五”教育布点规划,双流区九江街道将在现已有4 所公办学校的基础上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和1 所幼儿园。新建学校位于观庄路以北、星空路以东、万科第五城附近。可提供中小学学位1680座,幼儿学位180座。按照计划,2017年启动建设,2018年秋季投入使用。建设工程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如还有不清楚事宜,欢迎咨询区教育局规划建设科(电话: 61481796)。2月4日,区教育局电话联系您并告知了回复意见,您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尹力省长:您好!成都高新西区新希望皇冠假日酒店严重扰民,具体如下: 1. 时间:自去年宴会厅建成以后,估计始于2016/8。 2. 地点:成都高新西区新希望皇冠假日酒店宴会厅楼下一楼 3. 事由:酒店经常在晚上11点至第二天凌晨2点的时间段,在拆搭及搬运舞台和设备的时候,,对旁边的皇冠国际小区2/3/11栋业主造成产生严重的噪音。有至少10次的110报警记录。 4. 结果:造成小区业主,尤其老人和小孩,不能正常休息,甚至半夜被惊醒。 业主已经将此事多次反映给新希望的管理层及酒店方,但是没有任何改善。目前此事已经成为业主与酒店之间的爆发点,希望政府能尽快介入避免严重冲突。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新希望皇冠假日酒店噪音扰民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网友反映的新希望皇冠假日酒店因在夜间进行宴会布景和搬运货物,产生噪音,导致扰民。针对网友反映情况,执法人员已对酒店方进行过了情况通报和宣传教育,要求其进行如下整改:一是合理安排布景及搬运货物时间,尽量在白天进行;二是在布景和搬运货物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三是如需夜间搬运货物,应将货物通道改至临西芯大道一侧,并从地下通道运送物资。酒店方表示积极配合。下阶段,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同时,如网友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高新区城市管理服务热线:85133110。感谢您的留言。

尹省长您好:我是遂宁市南滨帝景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的原物业公司(四川汇德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赖在小区不走,多次和业主发生矛盾。昨天晚上汇德物业殴打一名小区女性业主,致其头部撞在地面,现在这名业主还在医院治疗。汇德物业一天不离开,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保障。请尹省长为我们做主啊,严惩凶手,驱逐汇德物业,还小区安宁。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南滨帝景一期位于遂宁市船山区滨江路与银河路之间,小区共有1219户。由正黄实业集团等开发修建并指定四川汇德物业遂宁分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2015年5月将该小区社会事务移交天宫路社区居委会管理,2015年9月10日开发商和汇德物业书面向天宫路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要求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 2016年3月10日由天宫路社区居委会的主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南滨帝景一期首届业主委员会,并于2016年3月11日报南津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物业纠纷缘由。2015年开发商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搭建钢结构消防通道,引起大多数业主强烈反对,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采取阻工,到市政府上访等形式维权,经市有关部门协调,开发商未继续施工,也一直未拆除。加之汇德物业对业主提出的其它整改事项未落实,导致了业主委员会和物管矛盾愈来愈深。2016年11月,业主委员会以90%以上业主同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由,在中国政府招标网发表了南滨帝景一期物业招标公告。2016年11月29日四川曲式英联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随后告知街道、社区将11月30日晚12时接管物业服务,并于12月1日、7日两次进场,因汇德物业以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的决议未经法定程序,以及参选人身份不合法为由拒绝移交物业,进场未果。 三、调处情况。自2016年5月南滨帝景一期物业纠纷以来,南津路街道办事为了辖区和谐稳定,先后10余次组织业委会成员、汇德物业等协商解决,并多次建议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但双方至今未提起诉讼。在得知新物业准备进场后,11月30日上午街道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研判,认为新物业进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控制了12月1日和12月7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2月1日上午街道办再次组织汇德物业、曲氏英联华物业、正黄集团、业委会、市房管局、派出所、司法所、天宫路社区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鉴于当事方分歧较大,会议决定由南津路街道办事处成立了22人组成调查组,在小区开展入户调查业主民意,在12月20日之前未公布调查结果期间维持现状,要求依法办事,英联华物业不得强行入场影响社会治安,各方均无异议。 通过入户和电话调查913户业主,要求重新选聘物管企业的245户,占调查户数的26.8%,未超过半数。12月20日下午,在南津路街道办事处四楼大会议室,在区委政法委有关领导主持下,市房管局相关人员、汇德物业负责人、曲氏英联华物业负责人、业委会主任李恒志等部分委员参加,街道办事处主任宣布了调查处理答复意见,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业委会主任李恒志等部分委员不服,于12月21日晚上1时许接管了南滨帝景一期所有物管岗亭至今,问题任未得到解决。目前,船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正在协调处之中。 南津路街道办事处 2017.1.09

我家是自贡市富顺县狮市镇花园村,2012年因修建自隆高速征了地里产生了少数农转非名额,那么现在高速路也通车一年多了,一家人就一个名额,本来一个队就是人多土少的现状,还征用了那么多去,我们老百姓积极配合国家的交通建设,那么政府回报给老百姓的少有的农转非名额为什么迟迟不能兑现呢?农转非的名额基本都是让给家里老年人了,可现如今有的老人都是70多岁了,每天盼着可以自给自足安度晚年,为啥我之前发的信息没有显示呢?是省里不重视边远老百姓的民生吗?当地政府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官腔话,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望省长大人百忙之中帮帮忙,让头发花白的老人在有生之年得到应有的补贴!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自隆路农转非等到何时才能拿下来”的问题,现由富顺县自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办理答复如下:市政府与建设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因涉及“农转非”人员多,工作量大,程序繁杂,敬请耐心等待。我办对您们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感同身受,非常理解,我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一直在催办。“农转非”工作至今未解决做好,给您们带来了不便,深表欠意,并向您们道歉!感谢您对自隆高速公路建设的支持和关心! 感谢您的留言。

我在宜宾南绕高速路一分部干了一年活了,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太可怜了。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留言:“我在南绕高速一分部干了一年活了,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太可怜了。”等相关事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确定专人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南绕一分部属宜昭高速项目。2016年,宜昭高速项目公司因融资十分困难,无法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资金,现仅以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勉力支撑建设,存有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现象。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回家过年,宜宾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协调宜昭高速项目公司,采用分期分步到位方式予以解决。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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