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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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宁波6月8日电 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宁波市区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宁波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26315元的按26315元计缴。
按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此前,2014年10月,宁波市出台了高校毕业生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2014年11月,又出台了缩短缴存时限、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完善首套房贷款等惠民政策。今年4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个人住房贷款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双双调整——首次申请符合条件的买房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降至3个月等。
今年1至4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上升加快,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44亿元,共计3577笔。与上年同期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增加6.99亿元,增幅51.97%
截至2014年8月29日,宁波市区住宅可售套数:46899套,住宅可售面积6343916平方米。按照商品住房可售量与2013年月均成交量比较计算消化周期,市区商品住房平均消化周期在20个月左右。(陈怡、吴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