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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国家邮政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按照局党组要求,国家邮政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修订,在内容上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突出强调。在2014年初召开的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及机关各司局主要领导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他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局)结合自身实际,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具体部署。有的省局主要领导同各市(地)邮政管理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或责任状。有的省局对新任职市(地)邮政管理局局长进行廉政约谈。目前,邮政管理系统三级机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为强化监督检查,国家邮政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研究提出了《全国邮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组划分及工作办法(试行)》,经局党组同意后印发。《办法》规定,全国31个省局划分为7个工作组,每年按照国家邮政局确定的主题进行分区互查,每次检查前,由纪检组监察局指定工作组组长,实行一年一轮换、一次一指定。《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国家邮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又一体现,有力推动了邮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今年5月份至6月中旬,纪检组监察局部署第一、第三、第六工作组进行了监督检查试点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国推广。(国家邮政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原标题:国家邮政局:全国省局划分7个工作组开展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