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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保险案例:如何花最少的广告费,做最大的宣传效果-寿险案例》主要内容是寿险案例,台湾有家新光人寿保险公司,1963年初创时,因为企业没有知名度,生意难做。当时,电视台作一侧广告,起码要一万元台币,公司刚创办,资金紧缺,拿不出这笔广告费。,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台湾有家新光人寿保险公司,1963 年初创时,因为企业没有知名度,生意难做。当时,电视台作一侧广告,起码要一万
元 台币,公司刚创办,资金紧缺,拿不出这笔广告费。
公 司经理吴家录挖空心思,想出一招:每天晚上他都到各家卖座好的电影院去发“寻人启事”,通过银幕“找新光人寿保险公司的某人”。
每 次只需花零点几台币,就能让千把人知道新光人寿保险
公 司的存在。渐渐地,新光人寿保险公司的牌子通过“寻人启事”在台湾城乡传开,生意也兴隆起来。
[试析]
上述案例中“寻人启事”广告对你有何启示?
[分析]
凡 企业做广告,习惯于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这
些 广告形式虽然覆盖面大,又“图文并茂,情景交融”,但效果不一定都是理想,特别是那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广告,还容易引起消费者的逆反心理。
表面上看,“寻人启事”与广告没有什么内在联系,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启示:企业应有独辟蹊径的广告思维方式。
这种广告形式,巧妙地以人们习以为常的某种信息传播手段作为广告媒介,让人们在无意识中了解企业,熟悉产品,产生兴趣,使广告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