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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当时间的车轮走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带来的改革春风,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从“农行代管”到“人行管理”,再到“银监会监管”、省级联社成立……在这一历史阶段,农村信用社历经回归“合作制”,到探路“股份合作制”,最终确定“股份制”发展方向,在跌宕起伏的改革进程中书写下不平凡的印迹,逐步走入独立发展的轨道,踏上改革的航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今天,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编辑部,梳理总结出其中40件大事,让我们共同铭记过往历史、再续辉煌篇章!
1979年2月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各地在抓紧恢复农业银行的同时,加强了对信用社的领导,分期分批地开展了信用社的整顿工作,到1982年底,对问题较多的信用社进行了初步整顿,为1983年开展管理体制改革打下了基础。
1983年2月1日
农业银行总行发出《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试点意见》。对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了体制改革,恢复其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恢复其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增强自我发展的意识和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1990年10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农村信用社领导和管理贯彻“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了农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政策领导和业务指导的范围,县联社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农村信用社在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得到进一步增强。
1996年8月22日
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发布《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9月,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
1997年6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合作金融组织,按合作制原则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完善和加强县联社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专门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工作。
1998年11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按合作制进行规范改造,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组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自律组织,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功能。
1999年4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逐步组建地(市)联社,承担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全国各省建立信用合作协会,主要职能是对信用社提供联络、指导、协调、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1999年9月28日
全国首家信用合作协会——黑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正式宣告成立。
1999年12月18日
全国首家省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成立。
2000年7月15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在江苏省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8月份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稳步实施。在明晰产权、完善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全省信用社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在常熟、江阴、张家港三个县级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在县(市)联社入股基础上,组建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01年11月28日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全国首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
2003年3月1日
中国银监会成立,农信社的监管职能转入银监会。
2003年4月8日
全国首家农村合作银行——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在浙江宁波挂牌成立。标志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始尝试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
2003年6月27日
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标志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全面启动。随后,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八省份被确定为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试点省份,各项改革工作开始在各省份逐步展开。
2003年9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根据这两份管理办法,央行发行1650亿元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用以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
2003年9月18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对省联社履职行为的规范一直贯穿于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全过程。在此之后又有三份重要文件陆续出台,包括《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监管工作意见(试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规范履职行为防范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联合社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
2003年10月1日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
2003年12月30日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联社。
2004年8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在认真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意见》还对进一步做好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2004年10月1日
全国农村信用社在整体亏损10年后,首次实现盈利。
2005年3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电视会议,通报农村信用社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方案,部署农村信用社接入大额支付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取代当时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切实解决农信社的通汇问题。
2005年4月18日
全国农信社系统首家省级联社统一发放的借记卡——“圆鼎卡”由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全省范围内发行。
2005年6月30日
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同年8月25日,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
2006年5月29日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业。该中心的开业标志着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规范的、系统的资金清算平台。对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有效改善农信社系统的支付结算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现了八万网点连城乡,农信服务惠四方。
2006年7月11日
荷兰合作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在杭州签署协议。基于此项协议,荷兰合作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拥有杭州联合银行10%和5%的股份,成为该行第一、第二大股东。这是外资金融机构首次投资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杭州联合银行,是一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前身是杭州农村信用联社及其所辖的23家农村信用社。
2007年8月10日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作为全国最后一家挂牌开业的省级联社,它的诞生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
2008年1月1日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全国首个农村信用社贷记卡——“丰收卡”。该卡除具有授信、透支等基本功能外,还具有支农服务“一卡通”功能。
2008年2月26日
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从2008年开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并明确下一轮农信社改革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2008年6月29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挂牌,成为全国首个由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制而成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
2008年9月12日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喀什市支行开业,这是全国农信系统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8年12月22日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成为全国合作金融系统首家省级金融控股公司。
2010年9月1日
银监会出台《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各地农信社在争取地方政府扶持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并购重组化解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稳健性,提升“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2010年11月9日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取消资格股,稳步提升法人股比例、健全流转机制”等实施股权改造的目标。这标志着“股份合作制”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产物将退出历史舞台。
2010年12月16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第一股。
2012年7月3日
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联合社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省联社新一轮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此次改革的焦点集中在省联社如何实现“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以及怎样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2014年12月22日
泗县农村合作银行获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批准,至此安徽省83家法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成为全国首个全部完成农商行改制的省份。截至目前,已有安徽、江苏、湖北、山东、江西五个省份全面完成农信社银行化改革。
2016年1月26日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农信社系统总资产达25.81万亿元,资产规模已超过中国第一大行——中国工商银行。截至2018年3月末,农信社系统总资产达32.27万亿元,总负债达29.91万亿元。
2016年9月2日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农村商业银行A股上市实现零的突破。
2017年5月24日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成为我国第一家登陆新三板市场的农村商业银行。
2018年2月4日
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件提出“要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