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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2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陈建顺、丁海芳、彭晓伟、朱闽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塔智能”)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曼塔智能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3月20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