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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者如何评价央视在 2014 年 7 月对「中行公然洗钱」的报道?是否属实?-如何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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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银行从业者如何评价央视在 2014 年 7 月对「中行公然洗钱」的报道?是否属实?-如何洗钱》主要内容是如何洗钱,从事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可以说在这方面比一般人了解多一点点吧。 首先,做一个简单解释,这则新闻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知识点需要大家先了解的: 1,什么是跨境人民币? 央行官网有专门的跨境人民币页面,政策可以从这里找。 中行官网上有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页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从事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可以说在这方面比一般人了解多一点点吧。

首先,做一个简单解释,这则新闻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知识点需要大家先了解的:

1,什么是跨境人民币?

央行官网有专门的跨境人民币页面,政策可以从这里找。

中行官网上有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页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通俗的来说,跨境人民币指的是人民币的跨境汇款等业务。比如咱给国外汇钱,先在银行购买外汇,然后通过国际汇款汇过去,跨境人民币指的是你不需要购汇,直接汇出的就是人民币。

就目前的政策来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主要是开放给企业来做的,用于贸易结算或者投资等业务。个人项下的暂时还没有放开,有些地方有试点,这个下面说。

2,由什么机构监管?

其实我怀疑大部分人在看到这则新闻之前根本不知道竟然还有一个叫外管局的机构。

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官网,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外管局顾名思义就是管外汇的国家局,但是央行也是管钱的,他们谁管谁啊?其实职能是有重叠的地方,现在总体来说,涉及到本外币转换的业务由外管局来管,具体到这则新闻来说,购汇和汇出外汇都是归外管局管,但是跨境人民币是归央行管的,毕竟跨境人民币只是人民币、不涉及外币。

所以在考虑监管政策的时候请对号入座,不要拿外汇的政策管人民币,也不要拿人民币的政策去管外币。不过,现阶段来说跨境人民币的政策确实不是特别完善。毕竟是从2010年才开始试点的嘛,还是一个很年轻的政策。

3,关于换汇限额?

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里第九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里明确了个人结汇、购汇的年度限额是等值5万美元,以及超过限额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内容。

综上所述,个人年度换汇限额的意思是,限额以内你可以随便换,超过限额的你按规定准备相应的真实性证明材料,也可以换。

我见过的一次大额的个人结汇业务,结了一千万人民币,也就是一百六十多万美元,人家把自己的企业卖给了外国人,外国人付的是外币,这项业务是经过外管局审批的,整个流程完全合规。如果真是固定死的限额的话,这兄弟要等30多年才能结汇完啊囧。。。。

4,移民财产转移的管理现状?

政策方面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文号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9号)等等,就在今年年初外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里又简化了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管理,具体大家可以在官网上搜,移民转移财产不是不可以,只是需要向外管局申请, 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我不知道具体的审批流程会不会很繁琐,至少政策上没说你不能做啊。

5.关于洗钱。

其实洗钱这个概念也算是比较深入人心的,大家应该都了解,这不是我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就不多说了。只是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出来说一句,依据哪些条件可以判定一家机构涉及洗钱?我觉得这么严肃的一项指控,不应该是一个人拍脑袋说出来的,这个是需要明确的依据的和合理的推断的。

好了,现在挨个分析这则新闻中描述的内容是否合理,以及涉及的相关政策。

描述一:银行走进移民会 外汇随便换

开篇“外汇随便换”这句话直接运用了夸张的文学修辞手法╮(╯▽╰)╭你暗访的人没说可以随便换的啊喂。。。。。

这里就涉及到上述的第3个解释,其实从政策上来讲,换汇额度是有的,如果你有实际的、真实的需求,额度是可以突破的,但是,突破额度也是以你实际需求的金额为准,不能超过,所以说优汇通换汇的话,是以相应的投资移民需要的金额为度的,肯定不能随便换。

上面有个匿名回答里有说优汇通业务的限额。

描述二:“优汇通”一项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

新闻在这里主要说了两点,一是优汇通只在广东分行做,二是优汇通不对外宣传。然后新闻判断说这项业务见不得光。

这里就想给大家说一下什么叫政策试点。

央行和外管局出一些比较大的政策前,可能会先出个试点方案,找一些地方试点,然后再反馈完善方案,等到基本成熟的时候发布。比如跨境人民币的政策,2010年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先是在部分地区试点,后来逐步扩大,后续出了各种通知,到11年推广到全国的,具体可以查询央行官网。自贸区试点不也是试点么?

有些时候有些政策更低调,像这次的优汇通,只在广东试点,所以别的分行不能做,而且试点政策比较低调,所以不对外宣传。

描述三:突破管制 银行偷偷打通资金外流通道

这段描述已经无力吐槽。新闻里继续用“无限额换汇”的措辞我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这里说一下渠道,根据上述解释1,具体到优汇通这个业务的流程,是直接汇出人民币,汇到境外联行,在境外兑换成相应外币,再转汇到移民目的国,达成汇出外汇的目的。

在试点前确实是不允许个人汇出人民币,现在不是正在是试么。

关于“没有通过外管局的系统”,这里再科普一下,外管局有一个“个人结售汇系统”,平时做个人结售汇业务的时候必须录入系统,计入客户的年度额度里。外管局通过这个系统进行监管。

在优汇通里,由于汇出的是人民币,没有进行本外币转换,确实不会入这个系统。

但是,还有别的系统的。外管局另有一个“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央行有一个“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资金跨境(包括外汇和人民币)的时候都要录外管局系统,人民币跨境的时候要录央行系统,在系统里不止要录入金额,还要录入账号、收款方信息、资金来源或用途等等各种内容。所以,在咱们伟大的监管体系里,真的没有什么偷偷摸摸的资金跨境渠道,只要是正规银行做的业务,一定会录入系统报送监管机构的。

描述四:专家:不只是擦边球 涉嫌违法

钟伟主任说该报道脱离语境断章臆义,刘维明说这一评论是一个月前的另一个采访被移花接木了。所以原本准备吐槽专家的,就不说了。

关于“我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想说,先看一下上边的解释2,然后:一,跨境人民币业务不归外管局管,所以还是不要用外汇管理条例来说事了,二,汇出的是人民币,不是外汇,跟逃汇是没有关系的啊啊啊啊。。。。

描述五:一家支行六十亿 资金外流有多少

在这里还想强调一下上面说的两个系统,只要有钱跨境就要申报,所以我认为广东这么大金额的人民币流出当地央行应该是知道的。其实我对于“维持国际收支平衡”这么高大上的概念是没有概念的。。但是监管部门他们应该有概念,如果这么流出真的有问题,他们肯定不会置之不理。

后面的六、七、八、九号描述都是说涉嫌洗钱什么的。由于这个不是我的范围(而且我实在是太困了=_=)所以就不说了, 但是我必须承认,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操作风险是有的。这一点就坐等监管机构的表态了。

这是我自去年的年中工作总结以后写的最多的一篇东西了⊙﹏⊙b汗

还有一些想法没有说完,其实我是想说一下优汇通这个业务的,但是由于没有实际资料,而且那个票数最高(之一)的匿名答案说的很清楚,我就算了吧。。。

另外,写到后面写偏了,纯当政策扫盲贴来看吧。

还有最后一点,客观的来看,中 国 银 行怎么可能为了区区小利去做洗钱这么致命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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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歪了=,变成科普贴了,今天谈谈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吧。

其实大家普遍喜欢看阴谋论,比如最近反腐力度这么大,比如什么薄的、厚的、平的╮(╯▽╰)╭之类的,说实话我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感觉很惊悚,央 视 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好像没有之一),播出了一则指向这么明确、目标这么庞大、指控这么严重的新闻!

报道凭暗访人员的话术、没有提出实质证据,就说中国银行(说的是整个中国银行,不是中国银行某支行或某员工)洗钱(说的不是“涉及”洗钱,而是“在”洗钱)!作为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同时在香港和上海上市、市值7千多亿元、2013年世界500强第70位(以下省略若干)的银行,“被”几个基层员工给“代表”了。

不知道央视新闻播出前的审核是怎么个流程,这项指控明显太大了,这不科学啊喂。

在这里对于新闻中的常识性错误不想再吐槽,毕竟人家的专业是做新闻,不是做财经,可以宽容一点。

我震撼的是这则新闻竟然拿整个中行开刀。

就好比墙上掉了块砖你就说这房子要塌得拆了重盖一样。所以当时很惊悚。想的是,难道这则新闻只是个开始?也许这房子梁上真有个洞要换新的?也许隔壁家那更大的房子也有问题要各个击破?也许这一片的房子当初建的时候就有设计漏洞现在要逐步开始补了??

想了一下也就不想了,碰到这么大的事件,除了等,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等看总行怎么应对,等看监管机构怎么表态,等看央视什么后续,等看砖家怎么解释╮(╯▽╰)╭

不过为了尽快了解真相开始各种查文件,研究央视的指控究竟有多少能当真。说来惭愧,其实我是做对公业务的,对于对私条线的产品啊政策啊着实不是很了解,另外我是做外汇的,对跨境人民币也不是很清楚╮(╯_╰)╭所以前半部分的解释都是从政策的理解层面来说的,具体到这个业务我还真是不太好说。不过平时还是有所接触,有点感性认识吧。

随着等待的过去,了解的东西逐渐多了,对事件的看法也比较全面了。现在觉得,央视的指控的确是大了点,但是也不能说中行就可以一身轻松了。

在这里先对中行的那则声明表示一下膜拜,写的实在太好了,遣词用字的那个“度”把握的炉火纯青。

科普一点小知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还有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具体到这次的事件我觉得是一个操作风险同时引发了声誉风险的事件。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次的事件也许是真的存在内部人员的欺诈违规行为,也许仅仅是人员无意的失误(比如突然NC了一下或者嘴JIAN了一下(⊙_⊙))只要中行在制度上和应对上没有大问题,那么就没有大问题。别像光大证券一样应对失误把自己给搞成了内幕交易。

⊙﹏⊙b一不小心又写到这么晚,如果明天还有不少人点赞,我就继续更新,还想再写点平时工作中的小内幕,涉及到操作风险的。还有我对现在外汇监管现状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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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今天还真有不少人点赞(果然长答案是骗赞利器),所以继续写点东西

其实吧,第一部分的答案只讲了政策,很务虚的东西,实务是几乎一点没说╮(╯▽╰)╭

政策这么高大上的东西看起来很美,要落到实处的时候总是要经历层层坎坷啊,坎坷到后面被坷掉几块儿也是常有的事啊,这点必须承认。

从形而上的政策落实到形而下的实操里,一方面会遇到政策解释的问题(监管机构)、一方面会遇到政策传达的问题(从上到下层层递进全方位无死角的各种培训)、一方面会遇到政策理解的问题(业务人员)、甚至会遇到明知故犯的问题(情景再现:(┬_┬)文件里明确说了不能做的,你们做完之后发现不对劲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办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怎么知道怎么办(╰_╯)#)

有一个词叫做“属地管理”,不知道大家知道不知道,外管局其实有两类,一类叫“外管局”,一类叫“当地外管局”。

每个地区的外汇业务都是由 当 地 外管局负责管理的,不仅不能跨区域,上头的甚至都不能管下头。像我们这里,省分局管的是省会地区,各地市中心支局管的是各地市,我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地市给我打电话问业务,我按照省局的口径解释一遍,他们说他们当地外管局说的是另外一种,然后我只能说(呵呵)你们外管怎么说就怎么做吧╮(╯﹏╰)╭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地区各种擦边业务都能做,有些地区(比如我们)做个不常见的业务都战战兢兢。

前几天在知乎看到这么一个问题

其中,@Phoenix的回答里有一个观点,他说“一个经济事实,是属于合理避税还是非法逃税,在目前,是由税收管理员说了算的。”“我们目前税务局的裁量权力非常大。我们需要遵守的并不是中国的税法,而是当地税务局的税法,”

我发现这个说法套在外汇管理上也是一样的,我们要遵守的,不仅是“外管局”的政策,更是“当地外管局”的政策解释。我遇到过,同样的一个违规事件,在一个地方遭到了外管局的处罚(监管处罚对银行来说是很严重的事情),在另一个地方,啥事没有。还有一个事情,我可以拿出明确的文件条款说明它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有个地市外管说你们必须这么做。

。。。。。。。说了半天感觉又写歪了。。。。。请给我一瓶脉动谢谢。。。。。。。。。。。

这些有点题外话,回到咱们的正题上来。

我始终坚持这次的事件是个别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的问题,不是中国银行整体的行为。偌大的中国银行不能被几个员工给代表了。但是由于某主流媒体的强势报道,让每个银行都会遇到的操作风险转化成了中国银行的声誉风险。

央视的新闻指向性太强,而内容又歪曲的很厉害,再加上确实有几个不合规的员工,就让整个事件看起来扑朔迷离,貌似很严重,但是经过几天的各种科普,相信大家基本明白了,单纯说优汇通这个业务,中国银行有完整的制度准备,并且经过监管机构备案,所有业务都在监管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在广东地区低调试点,发现问题,随时调整。跟其他的新政试点没有多大的不同。体现了央行和外管局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及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尝试。。

唯一的不同就是有几个业务人员在忽悠客户的时候用了“洗钱”这个敏感词,而且被央视以很夸张的形式报道了。

我再次郑重承认,中国银行内确实可能有部分业务人员在推广优汇通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我用了“可能”这个词,是因为这个判断需要有关机构依据法规规定进行调查之后最终发出判断,不是我们这些无关人士随便拍脑袋瞎说的。

如果经过调查之后确定为是,那么就是确实有违规了,哪家银行没有几个NC的客户经理啊,央行和外管局每年那么多罚没收入,都是因为银行(或者企业和个人)违规啊。如果你们没有见过银行违规,那么闯红灯总见过吧,小偷小摸总见过吧,酒后驾驶总见过吧,这些都是违规行为,只是程度不同、内容不同罢了。因为你们单位出了一个被媒体报道的酒后驾驶的人,就说你们单位是个酒后驾驶的单位,我冤那,我根本连开车都不会啊╰( ̄▽ ̄)╮

说了这么多,最后总结一下吧,

一、优汇通这个产品是合规的。

二、优汇通这个产品跟洗钱没有必然联系。

三、一个在设计上合规的产品推广到基层以后,具体办理中会存在操作风险。

四、新闻中的客户经理是否涉及洗钱,我无法判断。

五、客户经理的违规操作不能代表整个中行。

六、在没有实际证据、没有监管机关的判断、甚至没有相关基础知识的情况下,随意指控是不合理的行为。

本文标签:如何洗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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