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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政策又变了!
4月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新政从4月15日开始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实施差别化贷款,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
通知中指出,要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1、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通知中要求,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2、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4、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5、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7、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要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公示贷款办理进度等。
8、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
对于公积金新政的变化,中国社科院住房大数据组长邹琳华认为:这避免了人们通过公积金投资投机,推高房价,防范市场大涨大跌,践行了“房住不炒”原则。
有很多网友也纷纷对新政策表态:这样政策的出台也说明了国家开始对房价的重视,但也有很多人表示以小换大也算二套房,首付60%不太合理,且对于在一线城市买房,60万其实只能算是杯水车薪;还有网友表示希望一套房贷款额度能涨涨,毕竟很多家庭一套房都买不起,何况二套房?......
那么,国管公积金新政,对南通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又是如何?是否会直接影响南通市民的公积金提取?南通本地是否会跟进并落地出台本地化相关政策?
笔者带着这些疑问,致电了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国管公积金中心的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其管辖的中央直属机关单位而言,南通公积金并不在中央直属机关单位内,该政策并不影响南通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尽管南通无公积金新政出台,但是国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还是引起了通城市民的热烈讨论,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来电咨询公积金政策的市民较多,为此,笔者也梳理了一下南通本地公积金购房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购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买方公积金缴纳在南通
(1)南通在职在缴员工:
在江苏南通(包括下属区县)缴纳公积金的在职员工(退休、离职除外)。
(2)连续缴纳时长:
在办理贷款前,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若出现断缴,断缴2个月以内,补缴手续办理完毕,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应届毕业生,公积金缴存满1个月。
(3)购买自住住房且职工个人信用状态良好。
2、买方公积金缴纳在外地
(1)连续缴纳时长:
在办理贷款前,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若出现断缴,断缴2个月以内,补缴手续办理完毕,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应届毕业生,公积金缴存满1个月。
(2)在职在缴员工:
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在职员工(退休、离职除外)
(3)买方户口在南通:
买方户口在南通(包括下属区县)
(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南通即可)
(4)购买自住住房且职工个人信用状态良好。
注:异地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提供:异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异地公积金的无贷款证明、异地公积金的缴存流水(近1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3、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
2、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贷款利率:
1、目前实行的基准年利率为3.25%,二套则上浮10%。
2、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如何认定?
首套(首付比例最低为20%)
家庭名下在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无房,五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套(首付比例最低为40%)
1、家庭成员名下在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有1套住宅,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2、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但近5年内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3、家庭成员名下只有1套住房,近五年内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且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限贷:
1、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在还;
2、家庭成员名下近五年内有2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3、家庭成员在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有2套(含以上)住宅;
4、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近五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但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注:名下住房情况以借款人购房所在地
〔南通城区、通州区、各县(市)〕
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
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记录为准
家庭成员认定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如何提取?
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1、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贷款,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被抵押在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提供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属于期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
3、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申请提取的期限和额度
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在贷款期间内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还贷情况除外)
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五、购买住房如何提取?
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1、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a.提供房屋买卖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发票(房屋契税发票),期限为1年内;
b.提供规范的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
a.提供房改专用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b.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发票。
3、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购房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房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申请提取的期限和额度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具或登记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
2、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
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的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3、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4、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5、南通市(市区、开发区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在南通使用公积金购房的全部流程及疑问解答,希望对于正打算购房的你能有所帮助。
而对于国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南通目前暂无本地化的相关政策发布,但此次的新政对于北京的高房价楼市市场来说,是利空还是利好,我们不得而知,这对于全国楼市来说更加是毛毛雨了,而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新政策的出台,对于上涨的房价来说还是有相对的压力存在的,但是能不能压得住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那就咱么南通而言,之后是否会有公积金政策的变动,笔者会同您时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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