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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编号:临 2016-03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事后核查,确认在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度审
计报告中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6-030 号公告)。
现将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2015 年年度报告补充如下:
(一)年报第五节“重要事项”部分补充披露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补充:(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6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贸公司向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销售电解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6-030号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报刊:2016 年 5 月 10 日证券时报 B83版;上海证券报 B72 版。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无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原(一)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序号变为(二)。(二)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补充、更正披露
原(一)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序号变为(二)。(二)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补充、更正披露
修订前: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的关联企业
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高小平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丽莉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志成 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瑞 本公司财务总监
景清学 本公司总工程师
韩存在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家友 本公司监事
朱宝仓 本公司监事
马静林 本公司监事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修订后:
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的关联企业
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 曾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711,516.55 0
合计 / 210,711,516.55 0
二、2015 年度审计报告补充、更正如下
(一)审计报告合并利润表更正
修订前: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7 -0.39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0 -0.7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7 -0.394
(二)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部分补充、更正披露
修订前: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高小平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赵丽莉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刘志成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陈瑞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景清学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韩存在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王家友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朱宝仓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马静林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马静林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711,516.55
合计 210,711,516.55
除上述补充、更正后的内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15 年度审计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于本次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