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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让曾经的“股王”安硕信息(300380)跌落神坛。监管层虽然揭穿了安硕信息的谎言,而且也做出了处罚,但处罚的程度太轻、处罚的责任主体太少,实际上并未对市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这对于被“忽悠”的投资者而言,也十分不公平。
安硕信息及其高管之所以被罚,主要是因为涉嫌误导性陈述。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然而,公司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最终实现的可能性极小,极大地误导了投资者,在公司股价一路狂飙的过程中,被“忽悠”进来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而随着泡沫的破灭,这些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然而,监管层开出的罚单却轻得可怜,拟对安硕信息、高鸣、曹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而这样的“挠痒痒”式处罚也再次暴露出A股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顽疾。对于A股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渠道本身就很有限,而上市公司高管的表态无疑对投资者的决策有着重大的影响。毕竟对于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高管的表态可信度最高。如果不是证监会出手拆穿,可能依然会有不少投资者在期盼着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梦”,甚至抱着已经亏得惨不忍睹的股票账户在继续等待,而让股民遭受巨大投资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就包括安硕信息的董事长及董秘。现如今,他们只是被分别处以几十万元的罚款,根本无法与其理应承担的责任画等号。对于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而言,应该向这些谎言的编织者提出索赔,在弥补自身损失的同时,也加大说谎者的违法违规成本。
与此同时,在“安硕信息案”中,没有看到对“鼓吹手”分析师的处罚也十分让投资者遗憾。除了安硕信息的董事长以及董秘之外,券商分析师配合发布鼓吹研报,也让不少投资者受到了误导。然而,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证监会只是表述为“某证券机构分析师”,甚至连鼓吹手的身份都没有曝光。券商分析师作为专业的研究人员,本应客观公正地对上市公司做出分析报道和研判,而券商分析师所发布的研究报告也往往是投资者对公司做出投资判断的重要依据。充当安硕信息鼓吹手的分析师明显已经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存在刻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应该做到零容忍,不仅要对相关分析师做出重罚,而且还应该对其所在券商机构开出罚单,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市场的作用。
此外,监管层还应对安硕信息大涨期间那些减持获利的基金以及重要股东们展开调查,毕竟他们才是安硕信息吹泡泡的最终受益者,如果他们其中的成员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监管层同样应该处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