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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7080年代,现在的大学生是越来越多。专科,本科文聘更是在人才市场漫天飞舞。读大学已经从读书成才成为了必修课。许多的大学生都是为了学业,背景离乡,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生活、学习。
大学生作为没有生活来源的成年人,他们拥有的消费力却是大的吓人。许多人瞄上大学生惊人的消费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借贷公司产生,大学生借贷已经越来越火热,各种针对大学生的借贷产品产生。于是有些大学生还没毕业便背上了贷款。信誉危机已经波及到大学生。
女大学生买手机网络借贷 边借边贷还一顿吃两勺麦片
作为一名只有一次网络借贷平台使用记录的在校大学生,林霖这几日,除了上课,林霖几乎天天都把自己“关”在宿舍里,刚开学买的一大盒麦片,已经被她吃得见底——舀上两勺干麦片用开水烫熟囫囵吞下去,就是她的一顿正餐。这样的生活都是拜她手里那部iPhone6s所赐。林霖去年通过互联网大学生借贷平台买了这部“肾6”,每个月只有1200元生活费的她,如今还欠着借贷平台4000元,于是吃饭都成了问题。在乡下务农的父母卖猪卖粮帮秦歌还了在借贷平台欠下的债。妈妈最后说:“孩子捅出来的篓子,只能我们来补啊。”
小编又来普法了
《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18周岁以上的大学生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属合法有效,大学生负有还款义务。父母并不知晓《借款合同》的存在,且无同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父母并无还款的法定任务。
《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上述事件,父母最后还款了,但不是担保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所以对于大学生借贷前一定要看清楚利率,并且了解利息增长方式。
大学生,你们为了满足虚荣心借贷的款欠下的贷款,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没有义务为你们偿还的。但可怜父母心,他们不仅要为了你们生活操心,当你们欠下无法偿还的贷款时,他们自愿为你们偿还,谁叫你是他们的心头肉嘞。
现在欠下的债,明文规定欠款30-80天,就有不良信用记录。还清后,正常用卡,两年后,不良记录会消除,但是销卡,不良记录将会跟随你一辈子。
不良信用记录的危害:这个系统和电信、社保等联合起来,对公民的诚信“否定性”评价更加严重,公民的财产权益被限制更多。这种记录上的缺陷,使你本有的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最后,也不是说大学生借贷就是错误,现在提倡提前消费,社会的经济也需要消费来带动。但是借贷前一定要想清楚,是否有偿还能力,在找到兼职,能够偿还的情况下,再借贷。而且借的款一定要用到刀刃上,而不是为了虚荣心,吃喝玩乐。作为大学生为何不阳光点,打打球,出去走走,学学其他的东西,多点知识和爱好也不至于在物质的世界中无法自拔。不要让大学欠的费,用一生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