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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财网副总裁徐展勤
和讯银行消息 12月1日,由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办的“2015年中国小额信贷高峰论坛 ”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主题为“回顾与展望”。和讯网作为财经合作媒体对论坛进行全程图文报道。12月2日,抱财网副总裁徐展勤在论坛上表示,希望十部委意见出台后要明确细化一些细则出来,对于P2P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一个确认,尤其主要是法律确认关系对投资者协议的保护,有了法律地位可以更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保护。剩下是分类监管,希望再更细化一下法规的完善,如果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比如说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线抵押登记,在线公正,还有保护消费者其他隐私相关的法则的出台。
以下为嘉宾发言全文:
徐展勤:各位嘉宾上午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中美互联网金融及P2P的比较与借鉴。我从五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一中美互联网金融的历史发展,第二是中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第三中美P2P行业生态体系,还有商业模式,最后是国内P2P发展建议。
美国跟中国的比较,它是一个传统金融特别发达,大家都知道华尔街金融,美国金融法规比较完善,金融产品工业比较充分,利率是市场化的,而且对社会信用和评估体系比较健全,相对于中国,中国因为是改革开放才几十年,中国的传统金融并没有完全放开,也没有充分竞争,金融供给是不足的,利率管制,但是这两个国家虽然传统不一样,一个历史结点上两个国家走到一起,08年美国发生了金融危机,大家知道次贷危机,雷曼兄弟倒下,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影响非常大,而我们在去美国考察的时候,美国他们也是有一个机会在金融危机之后,小微企业还有中小、自然人、个人他们都无法跟传统银行贷上款,中国的P2P互联网金融这块并没有落后,跟美国晚个一两年,美国到08年之后发展,中国第一家P2P上海拍拍贷号称第一家,李克强总理提出来一个深化改革,要进行金融创新,还有一个普惠金融的政策,在这个政策之下迎来了中国大发展的时期。美国的互联网尽管进程,在2006年美国的第一家P2P营业机构营业了,叫Prosper,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对Prosper发出了停业整顿的禁令,之后出了一个法案,对这个部门,有权对他们进行监管。2012年美国关于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法案出来以后对P2P分类监管,一个是证券、经济商、还有集资门户网站之间,美国这几年历程大致是这样走过来的。
大家再一看看中国的情况,再细说一下美国的监管机构,美国主要是证券经济委员会,历史很长了,1933连,美国是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还有关于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及集资法案,中国没有落后,中国在去年前年关于金融消费者这个概念也在立法上进行了修改,把金融消费者列入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的范围。
我们去美国考察的时候,美国这些执法机构里头有个联邦贸易委员会,我看了一下他的职能,和中国的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局有点像,对一些网商银行平台欺诈、诈骗他们展开调查美国还有从安保公司,对P2P平台的业务进行一些业务,还有美国联邦储备局,是对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和洗钱行为进行调查,就跟中国的人民银行很像。
下面说到中国监管的演进以及P2P历史的演进,首次政府出台的一个文件,在08年8月银监会出台了一个关于人人贷通知,正式浮出水面,把P2P这个行业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关注,2013年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上,也是把互联网金融P2P这个行业做出了一个会议的精神,原则性的东西出来。其实里程碑是在2015年叫7·18,央行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格非常高,国内第一次以十部委指导意见,国家制定了一个监管的原则,还有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紧随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首先对民间借贷进行了范围的鉴定,突破了中国几十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早的贷款通则央行的东西已经突破了,什么范围属于民间借贷,主体包括哪些,利率是什么,主体突破个人到对个人,法人也可以成为民间借贷的团体,这个司法解释有了区分,这个司法解释也是个里程碑的事件,对于中国的民间借贷也是一个质的飞跃,还有政策法律上的支持。
下面这个图很有意思,我和我的同事昨天晚上辛苦把美国的图翻译过来,美国P2P行业生态圈和生态体系,大家看左端是投资人,右端是借款人,美国生态圈跟中国有相似也有不想死的地方,左边是投资人,美国跟中国投资人,有个人的,零散的投资人,但是跟中国不一样,美国大量投资人是机构投资人,上边有基金、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还有政府的基金,美国互联网机构P2P投资人大多数是机构投资人,跟中国不一样。大家再往中间看,美国的生态圈子里有很多围绕平台,蓝色的区域那是美国的P2P平台,我是以ledclub为例子,类似于中国的网贷之家,是专门在美国做P2P行业的评级,但是比咱们多了些功能,帮助机构投资人投资。还有服务机构,还有风险管理、评估、托管、管理人、贷款服务机构,中国贷款机构,还有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都参与了,另外在平台服务的机构,比如说软件供应商,做平台软件的,银行业参与,信用数据机构,他们的信用数据对外开放,比中国的环境要好一些。还有营销宣传机构,剩下的右边是借款人,美国的P2P互联网生态圈大致是这样的。
我再介绍一下中国的生态圈,通过两个国家比较,我得到的结果,美国生态圈比中国更健全一些,它的服务机构更完整一些,大家看一下中国的生态圈,这个图是中国P2P的生态体系,中间蓝色是一个P2P的机构,比如在中国像人人贷,比较有代表性的,中国数字统计,P2P已经有两千多家,各种模式都不太一样,大致生态圈就是这样,也有这个软件服务商,还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网络营销公司,现在银行公司,也在参与到生态圈。投资人这端,在美国投资人,美国刚才讲大量机构,但中国现在投资人都是自然人,咱们叫P2P,咱们的P就是个人,最后我注意到司法解释还有央行的十部委,把个人改成个体,所以说在主体上我估计会有一些拓展,以前的P指的是个人,在中国现在投资人都是个人。借款人在中国主要是自然人也有,个人也有,企业也有,小微企业多一些,在中国的生态圈大致是这个图。
再介绍国商业模式,这个图是美国的图,昨天也让我的同事做了一下翻译。刚才生态圈我也讲到了,刚才那个图又细化了一些,美国的投资人,中间是lendingclub,下端是借款人,lendingclub它有个网络银行,参与了这个交易,这是我们当时考察的时候在斯坦福大学的照片,这个图是中国的模式,中国的P2P行业有这么多的产品类型,大家可以看一下。
最后关于对比中美两互联网金融P2P行业的差别,对于中国行业发展的建议。第一我觉得这一次十部委意见明确了创新监管、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第一我希望十部委意见出来以后要明确细化一些细则出来,对于P2P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一个确认,尤其他主要是法律确认关系对投资者协议的保护,有了法律地位可以更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保护。剩下是分类监管,最后希望再更细化一下法规的完善,如果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比如说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线抵押登记,在线公正,还有保护消费者其他隐私相关的法则的出台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