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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讯】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了上海、福建落实“31条惠台措施”的最新进展。他表示,还有一些省市也在研拟推出落实措施。
中新社报道,马晓光说,6月1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共55条,涉经济领域28条,文化社会领域27条。其中包括对应“31条措施”在上海落地的内容,也包括上海公共政策领先于其他地方开放实施及具有上海特色的措施。
例如,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企参加将于今年12月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上海台企通过股权托管交易机构进行融资;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并享有与该市居民同等待遇;对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给予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马晓光表示,6月6日,福建省发布贯彻落实“31条措施”实施意见,包括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个方面共66条具体措施。其中有37条对应落实“31条措施”,24条是福建先行先试的,另有5条是复制推广有关试验政策的。
例如,台企可参与福建省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港口运输、城市内河整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在闽工作的台胞可按照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劳动保障。台湾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在闽设立持股51%或以上的银行、人身保险公司等机构。在福建省自贸试验区新设立的台企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台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的会计、规划、建筑、咨询、金融、医疗、旅游等执业证书,按证书许可范围可在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内按有关规定开展相应业务。
另据福州市政府台办13日的消息,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协调在该市的19家银行机构选定了42个网点,可为台胞办理信用卡业务。
此前,福州市金融办向在榕银行机构发送了《关于做好在榕台胞享受市民同城化待遇有关工作的函》,协调各银行机构在福州五城区选取2至3个网点,重点推动台胞信用卡办理业务,提高台胞办理信用卡便捷度。
福州市金融办共协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9家银行机构、共计42家网点为台胞办理信用卡业务。
其中,福建海峡银行将台胞信用卡业务的受理范围扩大到全福州地区的各个网点。年龄在25至55周岁、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台湾人士,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工作证明、居住证明、财力证明等,可前往该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信用卡。
在福州经商28年的台商李昭辉期待能在福州办理一张信用卡。“这可以免去携带现金的麻烦,有助于出差、旅行或者是应急,也是台胞在福州信用的象征。”李昭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