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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成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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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定西网讯 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这意味着利用“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将变成现实。 本次全国共有291个县(市、区)入选试点,甘肃省只有陇西县一家入选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此次央行发布的农村“两权”试点抵押贷款办法,是中央政府解决农民融资难的新举措。如果首批试点顺利、改革能继续推进,全国将有望盘活两亿多亩的农村宅基地,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交易,推动农地的资本化,逐步消除在农村推进普惠金融的障碍。

据悉,早在2014年陇西县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陇政办发〔2014〕137号),并在县上成立了金融服务大厅,先后为甘肃裕新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陇西县金龙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600万元、150万元,农村产权权证融资顺利“破冰”,实现了农村产权、政策性金融和现代农业产业的有效融合。

笔者发现,“两个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两个办法”均鼓励地方政府部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方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及缓释机制,保证试点平稳运行。

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两个办法”提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要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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