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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 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网站上线试运行,实现了10余个部门通过平台发布信用共享目录或文件;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上线运行,现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风向标;10月30日,国家层面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试运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提供支撑。
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稳步推进,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发挥市场激励机制作用,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政务部门实施信用分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奠定了基础。
正如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日前在接受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采访时所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将加速推进政府转型,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国家整体的竞争力。”
互联互通
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积极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打开“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共享搜索已收录13,979,765条信用记录;信用火炬传递“第九棒”信用吉林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联合惩戒等各类应用措施已成为带动信用建设的“牵引机”。
截至10月19日,该网站已归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浙江省的近1400多万条信用记录,并将逐步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连通更多的地区和部门,收集更多信用信息。
“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由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百度公司负责建设和运维的‘信用中国’网站建设稳步前进。”周民说,目前该网站已初步建立了常态化的网站建设和运行工作机制,并陆续和各地各行业进行信用数据的对接与公示。
周民告诉记者,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平台”“两站”“一库”,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其中,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网站已于2015年2月份上线,主要面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信用目录、文件共享和交换,企业法人基础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工程即国家层面共享交换平台已于10月底上线试运行,二期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也将于近期启动。
在与地方平台对接方面,周民介绍说,国家信息中心已与浙江信用中心、安徽经济信息中心、辽宁信用中心、江苏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等5个地方单位签署了《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合作备忘录》。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实现了与广东、浙江、黑龙江等省级信用平台对接,组织搭建了共享交换过渡平台。截至目前,省级平台已向国家平台交换了8000多万条信用信息。
攻坚克难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据记者了解,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中央部门会对其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信用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同时地方政府也会建设本省(地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横向各个职能厅局以及下级政府的信用数据进行归集整合,从而形成中央的“条”与地方“块”,造成“一数多源”的局面。
周民坦言,在当前一段时期内,为全面归集和管理信用信息,需要以“条块结合、相互补充”的思路加以推进。“条”是基础,以中央部门垂直采集的信用信息为主要数据源;“块”是重要补充,当中央部门采集信息不齐或“条条”渠道尚未完整建立时,地方平台的“块”数据将成为有效补充。同时,利用中央部门数据和地方平台数据还可对信用信息进行比对、校核,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7个省(区、市)建设了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其中,有8个省(区、市)编制了信用信息目录。“目前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已经统筹安排了信用标准等相关课题的研究,相信不久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就会出台。”周民透露说。
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中将会汇聚大量的信用数据,其中有不少相对敏感的信息,因此,如何保障数据质量及安全变得尤为重要。
周民表示,在数据质量方面,要把好数据采集“首道关口”,制定统一数据标准,尽可能做到“一数一源”;打造数据处理与维护的“第二道防线”,强化信用数据的清洗、比对、校核和叠加功能;构筑质量评价、反馈、督促的“最后防线”,研究建立信用数据质量评估体系。
在数据安全方面,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来保障,比如在部门间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时即重点明确各方权责等内容。同时,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时,使用CA证书、综合利用密码和数字签名等技术,实现数据的加密传输,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并适时建立容灾备份中心,以提高数据的容灾抗灾和可恢复能力。
再接再厉
构建全国信用“大平台”
随着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推进,中央平台和地方平台的逐步纵向贯通,中央部门信用信息的相继横向连通,全国信用“大平台”将逐步建成。
周民说,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国家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的信用信息共享及应用的安全平台。
“目前,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连通了39个中央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对接更多中央部门,以及加速与32个省(市区)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同时,加快与人民银行征信平台的对接。这样才能逐步形成完整的国家信用信息基础库,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查询与信用应用服务。”周民说,国家信息中心将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平台建设。
建立业务联系,加强工作交流。逐步建立与各部门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机制,同时建立与地方信用中心的联络方式并进行衔接,开展常态化的信用工作信息交流,定期进行信用业务及平台技术研讨等。
实现平台对接,推进共享交换。加快国家平台与省信用平台进行信息共享交换;与地方协同推进平台对接及共享交换工作,具体包括签署共建共享备忘录,共同开展标准规范研究等。
创新应用产品,协同提供服务。在平台对接及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分析,以政务工作需求为导向,开发国家、地方联动信用产品,开展新型信用产品试点示范及推广,为政务部门更好履行行政职能提供支撑。
合作开展研究,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合作开展信用课题研究,共同制定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与外部进行学习交流等,不断提升信用业务水平。
信息化正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力。周民表示,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实现各部门、各级政府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这将推动政务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基础支撑,也将为建设信用社会贡献力量。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何玲)